准生证制度宜顺时而变


  4月2日,重庆市人口计生委宣布,重庆将在市内和作为重庆流出人口主要目的地的广东、福建、浙江、四川4个协作区推行网上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一孩生育服务证》,届时,重庆的流动人口也可就近在社区办理上述证件。

  一段时期以来,媒体接连曝光一些地方的异地户籍人口在当地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手续繁琐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为此曾在去年12月下发通知称,今后流动人口将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相关证件。重庆的举动无疑是方便流动人口的好事。

  准生证的正式名称是“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各地具体名称略有不同。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其后我国正式进入控制人口增长的“计划生育”时代,准生证制度应运而生。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也通过准生证被计划化和制度化。

  “计划生育”本来有三种含义。一是家庭自主计划生育。古往今来,“家庭计划”是最普遍的做法。二是政府帮助的家庭计划。生育的子女数及生育间隔的决策,是家庭自主自愿自觉的事,但在避孕节育、优孕优生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政府提供信息、工具、教育和人文关怀等帮助,这种做法在很多发达国家都存在。三是政府强制的计划生育,准生证制度即是落实国家和政府主导的强制计生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保障。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总和生育率只有1.22。2010年第六次普查的结果是,这个数字下降到1.18。《2012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1年总和生育率只有1.04。这些数据均低于1.3,显示我们已进入人口超低生育、超低增长的发展阶段,人口的发展风险和代价问题进一步凸显。就当下来说,控制人口的风险比单纯控制人口的数量远为重要。实际上,意愿性低生育已经出现。中国目前需要警惕进入“超低生育陷阱”,如劳动力短缺、独子高龄化、性别失衡及由此引发的人口生态失衡。

  计生即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权利和幸福。然而,现在各地的一些做法,却让准生证人为变成了折腾证、麻烦证,这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和为贵”的和谐社会观相去甚远。如一些报道反映,“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种种繁琐手续令人错愕。

  人口学公理认为: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随着社会经济和人自身的发展,生育率会自然走低,古往今来,概莫能外。然而,由于制度设定了准生门槛,许多不小心或故意跨越了准生制度红线的孕妇,遭遇了非自愿的人工流产甚至大月份引产的心理创痛和手术后遗症,产生了很多人道问题。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准生证制度也发生了变异,“你超生我罚款”、“各取所需”成为痼疾,权力寻租难以避免,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制度的建立加固了准生证制度。实际的准生证制度并非“全国一盘棋”,各地和户籍制度等挂钩绑定,各行其是,人为增加了大量流动人口的成本以及社会冲突。

  建立和谐人口生态绝非朝夕之事。逐步完善政策的正确方向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厘清生育政策和生育权利的边界,以自由促进发展,让自由保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