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先行“三公开”务实易行
[左河水]
最近,中央纪检委、监察部的网站刊登了一篇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解读文章《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指出,要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中央纪委最新的举措,让公众能看到高层在推进这一制度上的努力,也使之成为公众观察政府改革的诚意和反腐之决心的证明。这是中央纪委在推行领导干部财产公开问题上连连受阻的情况下,让制度先易后难运转起来的办法。
面对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巨大阻力,早就有专家提出了“新提拔干部先行公示”的设想,建议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但在当时的公众并不满意这样的妥协和退让,因为选择性地财产公示,会让先公示者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方官员执行起来也很难有底气和决心。
其实,让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在财产公开上先行一步的实践,也并非新事物,2010年5月江西省黎川县就推行过“科级干部申报财产”的制度,县纪委规定: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在县城广场已经向社会公示了新任的19名科级干部财产收入情况。
我国在领导干部财产的公示上,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先行公开,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干部提拔的一个条件,因此阻力较小。我们选择这一部分干部为改革的突破口务实、易行。目前,我国推行财产公开制度遇到了巨大的利益阻力,这种阻力会让改革陷入僵局,当务之急是寻求突破口,最务实的选择是尽可能地先让这一制度运转起来,也许行动起来了,使人从心里一步步适应,并得到思想上的认可,使阻力能慢慢减弱。与“领导干部全部公示”相比,“新提任领导干部先行”虽然作出了很大的妥协让步,但相比此前的停滞不前,还是前进了一大步。就像反腐败一样,当难以治本时,治标未必不可,为治本作制度准备。财产公示制度的推进,也许无法一蹴而就,那我们就先让制度运转起来。全国每年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并不少,这种改革对制度的推进是十分有益的。
我们乐观地分析,采取这种“新提任先行”的改革,也许会对全面的改革起到一种倒逼的效果。习近平总书记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同样,财产公示制度也是如此。与其陷入僵局去等待“全部公开”这个无法企及的理想结果,不如先行动起来,然后以“新提任先公开”去倒逼改革的下一步。所以我也认为,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这“三公开”先行先试,先易后难,比欲速而不达要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