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生中小学校长的办法的思考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不仅是教育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希望。怎样办学,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关键在于教师,教师如何工作,关键又在于校长的引领和指导。所以说要办好一所学校,让人民满意,选好一名校长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许多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都是采用行政任命的办法来确定中小学校长的,(虽然在行政任命前也搞所谓的民意调查,这种调查已经失去了真正的民意民情)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是学校工作的组织者和劳动者。各所学校都有它自身的特点和同志之间的特殊的默契,来自于群众之中的又能被大家认同的同志,才会最具领导力,大家才会最愿意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干好教育教学工作。所以说,中小学校长的产生,应该实行以下几个程序:

     一是由本学校老师民主选举几名后选人。

     二是由县局领导组成答辩考核领导小组,对几位后选人进行办学思想、办学理论、办学措施、学校发展方向等方面考核。

     三是由县局领导个别走访老师、学生、家长代表,进一步了解几位候选人在群众中的声望和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方法。

     四是真正让学校全体老师坐下来,现场倾听候选人的办学方法,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校长,再由校长提名,全体老师表决,产生副校长以及学校其他领导人。

     领导,就是带领大家干事的人。学校校长,就是带领老师们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人,由大家选举出来的老师担任校长,一定是老师们尊重的校长。这样的校长带领老师们干教育工作,必然会创造和谐向上的美好的教育园地!

     教育的春天应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