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地铁骚扰的话题闹得沸沸扬扬。在上海地铁连续发生多起性骚扰事件后,上海地铁二号线官方微博贴出一张女乘客暴露照,并附言:“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地铁狼较多,打不胜打,人狼大战,姑娘,请自重啊!”随后此微博被广泛关注,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反感与抵制。更有一些女志愿者们在地铁进行行为艺术,手举着写有“要清凉不要色狼”,“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字样的抗议牌。
我对发生这样的骚扰事件感到痛心,对骚扰分子也十分痛恨,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也希望我们的社会秩序能够更好,避免出现类似事件。但问题是,我们的焦点尤其是年轻女性的焦点,是去批判地铁微博吗?
客观地说,上海地铁二号线官方微博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才怪”的含义就是“穿着暴露”与“被骚扰”是有必然联系的,这显然是不准确的。
但这个微博更应该看作一个表述不严谨的善意提醒,话糙理不糙。在不违背法律与社会道德的前提下,一个人选择穿什么衣服,怎么穿,穿多少,都是个人的自由,别人确实不应该骚扰。但是,“不应该”是一种价值判断,“有没有”则是一种现实。“不应该”的事情太多了,不应该有腐败,不应该有不公,不应该有污染,不应该有毒食品,不应该有假冒伪劣,但事实上这些都有。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社会上不是只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对于那些骚扰分子而言,也许穿什么衣服,怎么穿,穿多少,就是他选择是否下手的影响因素。试想,你会对一个狼说“你不能吃我吗”?只不过换成了色狼而已。
如果是普通民众对此发表一些情绪性评论我还可以理解,但我看到有法律专家也有类似表达的时候,我觉得有必要也要谈一下这个问题。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周应江表示,“就算我一丝不挂,你也不能骚扰我啊。”我对法律是外行,但我们看问题要全面。你一丝不挂,别人是“不能”骚扰你,但不代表实际上没有人骚扰你。退一步讲,即使没有人骚扰你,在公众场所一丝不挂本身就是对别人的骚扰,毕竟公众场所不是欣赏人体艺术的地方。
这样说绝不是为有关管理部门推脱责任。外部的秩序维护与个人自我保护是两件事情。过去有一首儿歌第一句是这样的,“我们的祖国像花园”。不过,这个花园太大了,里面也藏着许多毒蛇与坏蛋。所以,如果一个女性选择了“可以骚”,就要做好“被扰”的防护准备。
当然,我更愿意将地铁微博与行为艺术的表达,看作“矫枉过正”的一种表白。同时,我也希望我们的年轻朋友,遇到问题不仅要看“是非”,还要看“利害”,希望我们的女性朋友乃至所有人,能够多一些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这也是我写作本文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