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为政第二: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用现在的观点来看,孔子当时作为中国第一任政治经济学院院长,同时历任多国政治顾问,他对治理国家应该有着丰富的经验。虽然历史上关于其治理国家的时间仅有三年,但这三年的治理效果却是成绩斐然。面对多位国君针对自己国家的不同问题,他的回答也是多有不同,但往往切中要害。
这句话的意思是:大到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小到治理一个企业,一个组织,如果以行政命令来领导,再用法制禁令来管理,使大家不犯法,谁犯法就惩罚谁,那么这种强制性的方式只能让人民勉强克制自己避免犯罪,而不知道犯罪是可耻的事情。而且用法制禁令来管理人民,一部分人会遵守,而另一部分人却会选择逃避,钻法律的漏洞。他们不但逃避了责任、法律和处罚,还会自鸣得意,认为法律奈何不了他,政府也奈何不了他,进而变本加厉地犯罪。
这和老子所讲“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道理一样,法令越多,犯法的人就越多。假如以道德来领导,让每个人都有道德的涵养,以礼来教化和约束人民,如果谁做错了,就会有惭愧之心,进而自觉地纠正自己的错误,而不需要等到法律的强制制裁。这样就可以让社会和谐顺畅,这也就是孔子所希望的为政之道。
在这里,孔子提出了治理国家的两个办法,一个是外在的,靠国家这个强权机器制定一套规章制度,要求人民必须遵守,如果违反,则有惩罚措施;一个是内在的,靠每个人内心的道德修养来制定一套规章制度,即礼义廉耻,若自己违背了,自己的内心就会惩罚自己,让自己心绪不宁,最后改恶从善。同时,孔子旗帜鲜明的认为内在的管理自己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
两条腿走路的优越性
行政命令也罢,刑法也罢,现在统称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来制定,强制性的要求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如果一个人犯了法,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以警后傚。但是,这个法律有一个漏洞,就是犯法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你犯法,如果没有证据,即使有人犯了法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其逍遥法外而无能为力,同时,这些人还会以挑战法律为乐、为荣——我就是要钻你的法律的空子,不如此,不能体现出我的高明和优越!
所以,西方的法律之神是一位很矛盾的神,眼睛蒙着布,手里却拿着天平。
而中国,也有一句古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法律制定的再严谨,再严密,也总能找出漏洞。因为这个社会在发展,法律却总是滞后的,这个滞后期就是产生漏洞的一个原因。
而且,法律也没法界定一些事实存在的问题。比如当老人躺在病床上被病痛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安乐死行不行?按照法律,不能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但当这个人无力结束自己的生命而要求其他人帮助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究竟是违法还是合法?如果开了这个法律的口子,有人为达自己之私用这条法律去害人,怎么办?还有堕胎是否违法,等等。
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
西方为什么在1500年之前被史学家定义为“黑暗的中世纪”,但1500年之后却迅猛发展,在短短500年内打败了傲视千年的东方帝国?这不得不归功于西方两大文化圈在1500年间发起的两大著名的运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
正是这两大运动,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打碎了套在人们头脑中的隐形枷锁,才在短短100年内,出现了牛顿、洛克、伏尔泰这样的思想家,出现了瓦特、爱迪生这样的发明家,出现了资本主义乃至资本主义精神。而这两大运动,告诉我们要学会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法律,一条腿是道德。而这起源应该来源于孔子思想的传播。
法律,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工具,如果运用不当,不但会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那么,如何使用这种工具呢?用道德来使用。道德就是使用法律工具的心法。
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台机器,那么道德就是使用这台机器的说明书!
道德的优势是:让每个人自我管理,做了善事,内心有成就感;做了恶事,内心自我惩罚。但道德的缺陷是非强制性的,这需要人自身内省。这一点,恰好可以由法律来弥补。一阴一阳,一张一弛,正是中庸之道的一种和谐组合。
如何让员工更敬业
《战国策》有这样一则故事:齐宣王召见本国名士颜斶,说:“斶,走到寡人面前来!”颜斶却站在那里不动,说:“大王,走到我面前来。”齐宣王很不高兴,左右大臣更是哗然:“大王是一国的君主,而你颜斶却只是个老百姓,怎么可以这样无礼和犯上呢?”颜斶回答:“我走向前去是贪慕权势,大王走到我面前来是礼贤下士。与其让我做一个贪慕权势的人,不如让大王做一个礼贤下士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企业的管理者,你究竟是希望以权势来管理人才,还是以自己的道德魅力来管理人才!
改革三十年,中国向西方学了若干管理工具,但管理心法学来了吗?
西方向东方学习,是从使用说明书到工具,全部拿了过去,再经过研究后升级换代,彻底变成自己的东西。而我们向西方学习,只顾上拿工具,却忘了拿最最重要的使用说明书!
所以,中国企业兴起了打卡器、摄像头、严格的甚至是苛刻的管理制度,能够把员工频频累死的管理流程。但是,我们扪心自问,这些管理工具所达到的效果是你所希望的吗?
孔子一直倡导“名实相符”的管理原则,与之相对应,IBM的创始人沃森给自己定下的任务,是不但要使其事业步入正轨,而且还要创建一个伟大的公司。“沃森对待‘企业文化’这个概念的做法,与美利坚合众国的开国者们对待‘资本主义民主’这个概念的做法如出一辙——他创造它的现代化模式并在实践中证实它能运行。”这是吉姆·柯林斯(《基业常青》、《从优秀到卓越》的作者)对IBM能够成功所总结的秘诀。
IBM很自豪而自信地宣称,一切均可改变,IBM之道绝不会变。
作为企业,既然成立了,就有了企业公民这个“实”;与“实”相对应的就是这个企业应该承担一个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如减少失业率,保持社会稳定,创造更多的价值衍生机会等),这就是“名”。保证“名实相符”的是企业的文化,外在表现出来的则是企业业绩。
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理顺组织内部价值观的差异,明确什么是提倡的,什么是反对的;可以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增强组织承诺和团队士气,这就是“齐之以礼”的“礼”。“礼”的重要作用就是通过以上的“名实相符”,使企业通过企业文化提升整体形象和品牌信仰,通过对内的整合达到对外部竞争环境的适应,继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道”可以不变,而“礼”可以应时而变,与时俱进。
如何“齐之以礼”?首先要“道之以德”,必须有一个真正的领导者,自己以身作则,并有能力创造一种能够支撑这家公司永续发展的文化。当年沃森退下来的时候,他留给儿子小沃森的是什么?他留下来的不仅是一家公司,一个总裁位置,更多的是IBM独具特色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是“德”和“礼”。
作为提升企业业绩的重要因素,企业文化存在于任何企业,只是有强有弱,有优有劣、有隐有显。优秀的企业领导者在领导企业一段时间后往往能让弱势文化变强大,让零散的文化变系统,让优秀的文化变卓越。这时候,组织成员自然能够做到“有耻且格”。
孔子终其一生在布道,希望能够让整个社会建立一种和谐的伦理关系,希望能够影响管理者实现其以德以礼治国的宏伟目标。中国的管理哲学,一贯是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以德以礼,长期效果虽佳,但短期见效甚慢,刚性不足;以刑以法,虽短期见效甚快,但其流害甚大,柔性不足。如果能够把“以德以礼”作为本质,把“以刑以法”作为运用,互为因果,才能建立一个真正和谐的组织。
中国的很多企业,在学习世界优秀企业的时候,往往看到其运用在外部能够看到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刑以法)并竞相学习,反而很少看到能够真正成就其成功伟业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以德以礼);往往在裁员和惩罚方面做得很到位,但真正人性化的体现却看不到。以至于随着通用电气(GE)的成功,国内企业纷纷学习,但学的越快死得越快,甚至引发了“为什么种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