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应对楼市跌势!


  这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2010年10月北京制定的“暂行办法”相比,经适房不再适用资金监管。开发商提取工程建设款的节点也有所增加。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员表示,此次公布的只是“征求意见稿”,待办法正式版发布以后,将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作为中经联盟秘书长,我对政策理解如下:

  1、北京率先从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将推动此政策在全国深化。

  对于北京市住建委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化,开发商的资金链都不同程度的开始紧张,一些小开发商面临破产的局面。典型案例就是前不久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金星之所以破产,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预售资金挪作它用。一家项目还在销售当中的开发商申请破产,已经购买项目的业主的利益必然会遭受到损失。北京即将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从法规上对准业主的利益进行了保护。

  北京将“暂行办法”进一步成为正式的规定,也体现了法规的严肃性。而北京对全国而言会起到标杆的作用,北京正式执行预售资金的监管之后,全国可能会陆续的出台相关的政策。

  2、增加提款节点使资金监管更细致 开发商资金链“雪上加霜”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开发商提取工程建设款的节点。在原先“暂行办法”的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产证这4个节点上增加了一个节点——“建设总层数达1/2节点(7层以上10层以下)或建设总层数达1/3、建设总层数达2/3节点(10层以上)”。

  对此,我认为,开发商提款节点的增加意味着政府对开发商预售资金的监管更加的细致,开发商所有的工程进度都和预售资金的监管挂钩,这也在很大的程度上对准业主的利益提供了保障。

  另一方面,随着政府对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力度的加强,使得原本就资金紧张的开发商“雪上加霜”,使得一些小开发商逐渐推出市场,加速行业的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