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我从杭州回到上海。那时,潘汉年已调往中央苏区工作,他原先的岗位由刘伯垂同志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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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陈的母亲出面托赵畹华到我母亲那里去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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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垂和赵畹华反复思考商量后,认为我是遵照组织指示通过陈志皋去开展营救工作的。陈似乎已经觉察到我跟共产党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尽管如此,这几年来,只要我委托他去做的事,他都会不避风险地全力以赴去做,并且巧妙地把公开的一般营救与秘密的特殊营救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帮助我们党在最困难的时候营救了很多被捕的同志获释出狱,对我们党的事业确实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特别是我跟他的家庭又相处得很好,这样重要的工作阵地,是决不能轻易放弃的。于是,刘伯垂和赵畹华同志就极力玉成这桩特殊的婚姻。
刘伯垂对我说:“你的工作岗位在上海,陈志皋是中央给你指定的主要工作对象,如果现在为了个人婚姻,擅自放弃,离开这个极其重要的岗位,是无法向组织交代的。你和陈志皋结合组成家庭后,将更加有利于掩护自己的身份,极有可能会打开一个新的局面。这件事我一定会向中央证明,不是你私自的无组织行为。听说土豹子(贺昌)在江西中央苏区工作表现很好,他担任了红军总政治部的副主任。中央至今没有派人来接你去中央苏区,你就应该明白,你如今在上海白区这个特殊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和党对你的信任、期望。对贺昌同志,将来我们都会向他说明个中缘由。贺昌是个很开明的人,他也决不会埋怨你。”话说到了这个分上,虽然我仍抛不下对贺昌的情意,也只好同意了这桩特殊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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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门亲事的看法,自然是众说纷纭:敌人诬蔑说这是“共产党的美人计”,有些人说我是贪图生活享受“去做阔太太了”。但我至今仍是心怀坦然,无怨无悔,并不认为当时是完全违心地作出的抉择。我虽然时时在怀念贺昌同志,忘不了我们的夫妻情意,但刘伯垂同志那番语重心长的劝说,是组织上的意见,我必须慎重考虑。
——摘自《黄慕兰自传》,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12月30日,书号ISBN: 9787500087304
刘伯垂1933年和1934年在上海的革命工作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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