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对抑制高房价有无成效?


  房产税对抑制高房价有无成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1年1月28日,重庆和上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按照两地的试点方案,上海的房产税主要面向增量房征收,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则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存量高端商品房,税率分0.5%、1%和1.2%三档,且仅面向主城区。

  综合相关分析报道,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数额,上海、重庆官方甚少公开。去年1月,重庆方面预计,重庆在开征房产税的第一年预期可征得2亿元左右的税收,将全部投入公租房建设。但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去年曾表示,房产税征收后10个月,重庆主城区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与预期相差甚远。而上海方面一直没有公布房产税的征收数额。据杨红旭的分析,由于征税范围较小,税率不高,一年来,两地实际征收的房产税最多不过几亿元,“不会超过10亿元”,对当地的财政收入和房地产调控的贡献甚微。

  如此规模的房产税收入,能否对地方财政和房地产调控带来帮助?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29.8亿元,同比增长19.4%;同期,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900亿元,增幅超过40%。相比而言,两地不超过10亿元的房产税收入对地方财政贡献甚微。与此同时,尽管去年年末上海、重庆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均实现持续数月的环比下跌,但其原因普遍被归功于“限购令”和保障房建设的效果,而非范围有限的房产税试点。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此前多年空转的基础上,房产税试点涉及的产权确定、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征税方式、程序等技术问题可作为重要的试点经验。同时,试点还可反映当地居民对该税种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范围等。

  专家学者们在房产税刚开始试点时研判,从长远看,房产税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对高价房的需求有抑制作用,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指出,房产税本身并没有直接降低房价的作用,其对房价的影响是间接的,不能简单将房价变化作为判断房产税试点成效的依据。

  “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主要功能和作用是调节收入、财富分配差距,房产税能增加住房持有成本,降低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收益预期,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指望房产税试点能‘一剑封喉’,将过高的房价打压下来并不现实。”

  冯长春指出,房产税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长远目标是调节财富分配,增加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抑制高房价,短期内仅靠税收手段难以起到作用,还需要运用金融、行政以及增加保障房建设等一系列综合手段加以调控。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也认为,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仅靠房地产税制改革,甚至指望依靠房产税的开征和推广,就能迅速地将过高的房价打压下来,并不现实。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目前中国的高房价是由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既有财税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土地制度方面的问题,还有投资渠道狭窄等方面的问题。

  从重庆的房产税政策设计看,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收税,高档商品住宅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两倍(含两倍)以上的住宅。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三倍(含)至四倍的,税率为1%;四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介绍,重庆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维护。

  重庆市提出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建设。在低端方面,重庆市实施了大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求解决200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在中端方面,重庆加大了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采取金融、土地等调控杠杆,严格规范市场秩序。而在高端约束方面,则通过房产税实施调节。综合来看,这都是重庆市完善住房体系建设、改善住房结构的重要举措。

  何志明表示,总体上讲,重庆的房产税征缴情况较为理想,甚至超出预期,基本做到“应收尽收”。一方面,房产税政策目标明确,主要针对高端商品住房,范围只涉及10%的人群,同时税率较低,易于实施,操作性强。另一方面有强大的技术支撑。为了准确锁定征收对象,重庆市专门建立了“重庆主城区房产税应税住房数据管理系统”,只要在该管理系统中输入应税房屋产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便可了解应税房屋信息,并可适时传输到税务、财政等部门,由此部门之间也建立了流畅的房产税征收协作机制。

  一年来,房产税的政策效应在重庆已开始逐步显现,对抑制高端住房消费和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起到了明显作用。高档商品住房消费得到遏制,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得以优化,居民住房消费观念开始转变。重庆房产税政策效应已开始逐步显现,房产税对完善房地产税制和调节收入分配具有积极作用。房产税实施后,增加了高档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政府通过对占有公共资源多的高收入者进行征税,并将税款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从长远看,房产税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房产税一旦开征,其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他认为,房产税不仅可以抑制炒房,而且就缩小贫富差距而言,房产税比个人所得税更有效。按照安体富的计算,在现有的住房中,有60%的房子在房产税征收范围之内,全国有150亿平方米的住宅可以征房产税。假定平均房价是3000元/平方米,房产税税率是1.2%,那么住宅部分的房产税可以达到5500亿元,加上商业地产已经征收的房产税,整个房产税规模大体上是7000亿元。

  目前我国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6%,而针对住宅的房产税一旦开征,房产税将成为排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之后的第四大税种。开征房产税可以保证地方政府有稳定的、经常性的和不断增长的收入来源,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此外,房产税缩小贫富差距比个人所得税更有效,或将改变土地财政现况。

  房产税试点首先对购房者心理预期产生影响,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也有利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其次,开征房产税也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解决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的状况。土地财政不是长久之计,通过征收房产保有环节税来增加地方收入,更加合理、稳定、细水长流,也体现了社会公平。未来,房地产税逐步取代土地出让金是有可能的。房产税制改革有利于政府在履行职责和财政来源建设上建立一种良性循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有利于实现收入的良性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