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是打破垄断还是异地扩张


关于为什么要设立村镇银行,银监会有一个“汤水效应”的说法,即以此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迫使居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就好比一桶开水,加些盐,加些油,再加些青菜和海米,就成了美味的鲜汤。”由此可以看出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意图非常明显,即在稳步推进体制内存量改革的同时,加快体制外增量改革,以增量改革倒逼存量改革,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但良好的愿望并等于实际的效果。首先,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看。中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多年来一直具有很强的规模扩张冲动。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并过度依赖于贷款的增长。要实现收入总量的增长,就得靠扩大资产规模。同时,同质化的金融服务使得同业竞争异常激烈。要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追求规模扩张似乎成了必然的选择。另外,银行业的两个基本特性决定了单个银行往往以市场份额扩张为首要目标,一是信贷交易的跨时性,即当期信贷质量须在整个偿还期内才能得到最终检验;二是流动性,即只要使负债(存款)持续扩张以保证备付金充足,则对存款人的支付就可以保证。其次,从主发起人(或称主发起银行)的动机看。总体而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银行是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力军。据相关信息披露截至2010年6月底,全国已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主要由城市商业银行(含城市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起设立,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占全部已开业银行将近一半,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占比近三分之一,两者合计占已开业村镇银行的80%以上。那么,他们大规模设立村镇银行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服务“三农”,还是异地扩张?有学者(赵冬青等,2010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证明发起人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要实现“跨区经营、占据市场、享受政策优惠、提高自身社会形象、获得更多当地信息以及化解竞争”等多重目的。另外,从这些银行近年来的发展轨迹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如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之初,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仅允许其在所在市(区)城区范围内设立分支行,不允许跨区域经营。虽然,近年来政策有所松动,但银监会对此要求仍较为严格,实行起来具有较大的难度,如今“天赐良机” 有了一个既能响应号召获得一些“政策筹码”,又可以实现跨区域经营,这样一举两得的机会,自然动力十足。再次,尽管表面上看村镇银行的加入,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态势的形成,但是,是否真能形成一锅汤还有待实践的检验。这是因为,一是在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中,大约有三分之一左右是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作为主发起人,这些地方的村镇银行一般在业务经营上不会和主发起银行开展竞争,而是主动避开。如课题组在安徽当涂新华村镇银行调研时,该行的领导就明确表示,他们在进行贷款品种设计时,把如何避免与主发起银行发生冲突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应该说他们之间是合作大于竞争。二是与农村信用社比,目前的村镇银行一般都身处县城,在乡镇没有网点,不论是吸收存款还是发放贷款在乡镇范围内都不具有优势,短期内难以形成与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实质性的竞争。三是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改革取向已越来越明显,基本上是按照:“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模式在走。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已组建农村合作银行205家,农村商业银行55家。从发展趋势看,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这样,当初以打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垄断地位的设想有可能因农村信用社逐步减少而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