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年曝光53名老赖 最多欠4000多万


  新年53名老赖曝光 最多欠4000多万 快还钱过个好年

  2012年01月04日 06:04:51   来源:华龙网综合
 


  重庆晚报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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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一些人欠了人家钱,哪怕法院判他还钱,他却依然“死皮赖脸”地拒绝归还。昨天,重庆市高院集中公布了2012年首批老赖名单,共涉及53人。春节快到了,法官奉劝老赖:为了别人,也为了你和你的家人过个好年,别再“赖”下去了。

  老赖最多欠债4000多万

  据了解,这次集中公布的53名老赖,是市一中院、五中院及部分辖区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的被执行人。他们涉及各类经济债务纠纷,输了官司却拒不履行生效的判(裁)决。

  记者注意到,这53名老赖涉及多家房地产公司和汽车运输公司的老板,还有多名个人。在这份老赖名单里,拖欠执行款最多的高达4075.76万元及利息;最小的一笔,是巴南区的一名老赖,欠了别人20149元。

  被限制高消费不准出境

  “为了别人,也为了你和你的家人能过个好年,别再东躲西藏,别再‘赖’下去了。”昨天,市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称,希望被曝光的这53名老赖能尽快前往法院,主动履行义务。

  该负责人提醒,在履行义务前,老赖不得进行下列高消费行为:乘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同时,他们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并限制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举报老赖 法官将保密

  “如违反上述禁令,一经查实,法院将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负责人称,另外,市民若发现这些老赖的下落或财产,可随即拨打电话13708381919(一中院)、023—63905637(五中院)进行举报,法官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纵深

  破解“执行难” 市高院联手多部门“亮剑”

  破解“执行难”需要大家联手!为破解这道难题,市高院频频“亮剑”,继携手人民银行、市工商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后,2011年,市高院还与市公安局建立了联动机制,让老赖成了真正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其无处藏身。昨日,市高院通报称,去年我市有42名老赖就被限制出境。

  5万多条执行案信息

  导入银行征信系统

  市高院透露,去年市高院报送了54865条执行案件信息至人行重庆营管部,并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导入的信息主要包括:案号、执行法院、被执行人名称(姓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地址、立案日期、案由、执行依据文书号、申请执行标的、兑现标的、案件状态、结案日期、结案方式等。

  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会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如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诚信记录,尤其是执行案件未了结,金融机构往往会拒绝或暂缓受理其申请。

  市高院还透露,在过去的一年,市高院还向市工商局报送了24519条执行案件信息。这些信息,将会成为评定诚信企业等称号的重要依据。而且,存在执行案件未了结的情况,相关部门往往会拒绝或暂缓受理当事人的各类申请。

  同时,在2011年7月起,市工商局征信系统开始在全市各级法院逐步推广应用,各级法院可通过该系统在线查询全市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法院调查财产线索也变得更快捷、高效。

  去年42名老赖

  被限制出境

  为更加严厉打击老赖,2011年3月14日,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出,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查找、控制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查找、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及车辆过户,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市高院透露,去年全市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对42名老赖进行了限制出境,有效推动和解决“执行难”问题。

  面对曝光

  有老赖还钱了

  为了让老赖成为过街老鼠,在2011年,市高法院及中、基层法院在执行中多次对欠钱不还的老赖进行了公示曝光、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反规避执行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给老赖的生产、经营构成一定的限制,促使部分老赖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个案

  欠债700余万“躲猫猫” 老赖宾馆被抓

  欠下信用社借款700余万元,老赖多年来一直“躲猫猫”不还钱。2011年10月,这位老赖在北倍一宾馆内,被市一中院执行干警捉获。据了解,成某因涉嫌犯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已由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几年前,成某以自营企业的机器设备为抵押,向某信用社借款700余万元,一直未偿还。2006年,债主向市一中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成某的工厂进行了查封。但在法院强制查封其工厂后,成某竟私自将作为抵押物的机器设备转卖、破坏,给债权人造成巨大损失。

  成某自欠下巨额债务以来,行踪诡秘,始终不愿露面。在我市针对老赖的“限高令”下达后,多次有人目击和证实成某有乘坐飞机、驾驶汽车、入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的行为,但每次都在干警赶到前逃走。2011年10月17日晚7点,市一中院执行局得到线索,称有人发现成某携一女子住进了北碚区天生桥一宾馆。干警们随即在宾馆周围布控。

  随后,4名身着便衣的干警还乘一辆地方牌照的轿车,以“成总朋友”的身份在宾馆前台确认了成某确在宾馆内。随即,干警们亮明身份,控制住各个出口。当晚10点,随着服务员叫开房门,埋伏在门两边的法警一拥而入,将成某及一名女子当场控制。当晚,执行局法官对成某进行了突审。在其随身物品中,光汽车钥匙就有两把,其中一把是成某当晚所驾驶的蒙迪欧轿车的。此外,还有两部手机、多张银行卡、数千元现金、面值近2000元的温泉会所年卡以及大量消费发票。

  执行法官当场向成某宣布,因私自转卖、破坏由其保管的被查封财产,法院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如今,成某因涉嫌犯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已由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背景

  全市法院去年共受理执行案64578件

  市高院昨日介绍,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64578件,执结58730件,实际执行率90%,同比上升9.3%。

  据悉,目前,我市的司法拍卖已实现网上报名、网上拍卖,竞买人不论身在何处、鼠标一点就能参与竞买。据统计,自2010年12月1日启用司法拍卖互联网交易以来,我市法院已委托司法拍卖1105件,涉讼资产95亿元,成交率82.9%,已成交项目平均增值率19.3%。

  本组稿件由记者 陈保发 徐勤 采写

  快还钱!市高院最新曝光44个老赖 最高欠债4000万

  2012年01月04日 08:08:29 来源:重庆晨报

     去年,市高院共报送了24519条执行案件信息至市工商局。主要信息包括:被执行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执行案由、申请标的、执行状态、兑现标的、结案日期、结案方式等。 在评定诚信企业、评优评先等时,市工商局提供的信用信息将作为重要依据。

      昨日,市高院再次公示曝光了44个“老赖”的基本信息。这批老赖最低执行标的数万元,最高达到了4000万元。据了解,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4578件,执结58730件,实际执行率90%,同比上升9.3%。

  防“一人包案”权力寻租

      市高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法院系统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执行程序中的裁决权,交由审判监督庭行使,执行局专司实施权;将执行实施权与财产变现权分离,财产变现一律交由司法技术部门负责,防止执行人员权力过于集中。将执行实施分为启动、调查、处置、结案四个阶段,分别由执行局不同机构负责,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模式,最大限度堵塞“权力寻租”空间。

  举报老赖财产线索有奖

      全市各级法院还协调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增强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能力。市高院及中院、基层法院在执行中多次开展公示曝光、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反规避执行等活动,在媒体上公布“老赖”的行径。

      如“悬赏执行”,举报人提供法院未掌握的执行线索,使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的,按照实际执行财产价值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根据举报,使被转移、隐匿的财产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财产价值一定比例奖励。

      请举报44名老赖的财产

      昨天,市高院再次公示曝光了44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信息。

      这些名单中,重庆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吴胜勇,两者的执行标的达到了4075.76万元及利息。而另一名叫余庆生的人,执行标的也达到1300余万元。其余老赖欠债额从数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法院责令他们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不得进行下列高消费行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出入境。

      如有违反者,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高院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44个老赖下落和财产。对举报人的举报,法院给予保密。

      市一中院举报电话:13708381919;市五中院举报电话:(023)63905637。

  被执行人名单

      序号 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标的

      1 皮天健,身份证号5102031971****041X 5132400元

      刘群,身份证号5102131970****4423

      2 重庆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光福 300余万元及利息

      3 余庆生,身份证号5102211957****1119 13544030元

      4 白剑,身份证号5125291963****1775 3289800元

      5 巫德蓉,身份证号5102021972****1524 5963955元

      田贻量,身份证号5102021967****1816

      6 重庆灵杰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荣忠 151569元

      7 重庆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骆文臻 80123元

      8 重庆英圣皇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立新 87800元

      9 包勇,身份证号5102031954****0870 11万元

      10 重庆牧鸭人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刚 29800.4元

      11 杨怀,身份证号5102221973****6210 20425元

      12 姚述利,身份证号5102221977****5610 20149元

      13 熊明刚,身份证号5102221974****7610 109815元

      14 赵红,身份证号5102221963****0499 826500元

      15 重庆嘉业汽车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春碧 384200元

      16 重庆市大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波 185173元

      17 马成忠,身份证号51023119491****2216 524798元

      18 重庆路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春蓉 159050元

      19 重庆玖虎实业有限公司、蒋理、蒋国帅、杨佳丽 178万

      (身份证号蒋理5001121987****8474 蒋国帅5102241963****1754; 杨佳丽5001091985****1944)

      20 王朝勇、重庆金惠种业有限公司、重庆子娇种业有限公司 24万 (王朝勇,身份证号5102237****8001)

      21 穆建华,身份证号51022519691****210 500000元

      22 余乾军,身份证号5102821980****1613 221075元

      23 史仕云,身份证号5102251966****7231 2214843元

      24 陈加全,身份证号5102231967****6630 165420元

      25 杨京,身份证号5102141981****2311 51305元及利息

      26 重庆友光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友富 198056.8元及利息

      27 重庆大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韦名 841249元利息

      28 赵舍,身份证号5102251968****2812 216620元

      29 伍晓芳,身份证号5102031967****0010 159524元

      赵继,身份证号5102031970****002X

      30 李文华,身份证号5102131955****4751 235372元

      31 重庆市永川区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根 2000000元

      32 彭大银,身份证号5102121957****5432 210000元

      33 陶小红,身份证号5102121959****5429

      34 重庆四海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成福均 650.27万元及利息

      35 重庆重大高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良玉 760万元及利息

      36 重庆三立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蒲体华 233.66万元及利息

      37 重庆市聚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银尧旭 587.63万元及利息

      38 盛巧洪;身份证号3307191968****0994;

      住址: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洞源行政村 570余万元及利息

      39 重庆港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治发 970万元及利息

      40 重庆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嘉华 4075.76万元及利息

      吴胜勇;身份证号5102241972****5899;住址:南岸区回龙路66号12栋17层

      41 重庆同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灿 600万元及利息

      42 张远平;身份证号5102141960****0419;住址:南岸区珊瑚村1号2单元4层 36.2729万元及利息

      43 巴中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永才 435万元及利息

      44 重庆市佛光旅游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明生 570.470321万元及利息

      冉义友;身份证号51230119630521001X;住址:涪陵区体育南路13号

     房企赖账不还,一查征信贷不到款

      去年3月,市高院、市公安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查找、控制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查找、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及车辆过户,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北碚区法院受理的刘某申请执行王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标的额20余万元。审理阶段,法院就依法对王某的一辆越野车产权进行了查封,但未能查找到这辆车,致使该案长期无法执行。《规定》出台后,法院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向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地奉节县公安局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扣押王某的车辆。

      去年4月12日下午4时,奉节县交巡警平台在路上日常检查发现了这辆车,遂将涉案车辆扣留(价值25万余元),并电话告知法院。4月13日凌晨,该基层法院执行干警将车辆从奉节开回主城。4月15日,被执行人王某来院表示愿清偿欠款。

      老赖想出境,去年42人被限制

      去年,市高院报送了54865条执行案件信息至人行重庆营管部,并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会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如果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诚信记录,尤其是执行案件未了结,金融机构往往会拒绝或暂缓受理其申请,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2010年7月,江北法院在执行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查认为,该公司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未了结案件,有不诚信行为,贷款风险较大,于是果断拒绝了该公司的贷款申请。该公司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

      此外,市高院于2010年4月30日查询了被执行人雷某的征信报告,得知雷某在农业银行有一笔房屋按揭抵押贷款,于是赶到农行查询按揭抵押合同,查明雷某在北部新区某高档小区有套住房,承办人立即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措施并拟拍卖。后在承办人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案件和解起到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