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委书记最近谈到保障房建设时,定下如下规矩:一是不准改变保障房的性质,必须政府直接干、真干;二是绝不允许造假;三是政府准备“赔100个亿”。
100亿,对尚属于欠发达的哈尔滨市显得格外不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此表态透出强烈的民生情怀。不过,把必要的公共服务视为“赔”,这说法就值得商榷了。
地方财政用于保障房建设,是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题中之义。更何况,就算这100亿支出是没有回报的“亏本生意”,当地也不能只算支出账,不算收入账。地方巨额的土地出让收入支撑着地方财政。虽然地方为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支出100亿,但地方政府征收和出让土地的收入,又岂止100亿?
一个“赔”字,折射出个别地方在保障房投入上的认识误区。既然是“赔”,没有一个经济人会表现积极。时下,面对“十二五”期间层层分解的保障房建设指标,很多地方大声喊穷。其实,只要将保障房投入和当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作个比较,就会发现前者占后者的比例并不高。但对很多地方而言,土地出让收入已成为地方财政的聚宝盆,但是要从聚宝盆中拿出一部分钱财用于民生问题,他们就多多少少认为是“赔钱买卖”。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快财税改革,逐渐削弱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以此调整地方的收入和支出结构,或许是值得探索的路子。
保障房投入是“赔钱买卖”吗
评论
29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