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售不租,出让产权,很快收回投资;
2.只租不售,开发商掌握产权;
3.租售结合,开发商掌握部分产权;
4.不租不售,开发商同时掌握着所有权和经营权;
5.与商家联营,以物业为股本,成立专业商业经营公司,合作或合伙经营;
6.以物业与其他人共同建立商业经营公司,专门经营其开发的商业物业,并以租赁的方式从其手中租用他的商业物业,同时享有租赁收入、合伙经营收益、物业增值三部分利益。
其中,第一种经营模式,即“只售不租,出让产权”的模式,是旧有商业形态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其特点是开发商能很快回收资金,但非常不利于商业项目整体形象和品牌的塑造,不利于后期的统一管理和经营。
对于大型商业项目来说,“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才能有效保障投资者和商家的利益。经历商业地产发展的几次变革,投资者也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这一点,并把能否做到“统一管理和经营”作为选择商业项目的重要标准之一。
目前,最为盛行的“产权式”经营模式,即由开发商将商场分割成若干独立产权的铺位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不直接参与商场经营,而是通过发展商或第三方公司整体委托品牌经营商进行统一经营。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下,投资者只拥有物业的所有权,而不拥有经营权。由经营商通过商业运作,将开发商、所有人与经营者高效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各得其利。
这样的模式,降低了置业门槛,但是对开发商的实力,特别是后期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强有力的商业、物业管理服务做支撑。借助后期专业的商业、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解决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业权分散与经营场所统一管理的矛盾,即所谓的二元消费主体间的矛盾。
一般的商业管理有以下两种方式:
A、开发商直接支付管理佣金,并与管理公司约定相关管理范围、内容、及目标,并制订相应的奖罚制度,这一种主要是收取固定费用。
B、开发商委托管理公司全面负责其物业的经营权及管理权,开发商下达经营管理目标,到达目标支付相应费用,这一种主要是开发商利益与管理公司挂钩,如果经营管理不善,管理公司将不能取得利润。
1、营运管理顾问:按期收取固定佣金.主要负责人事管理、营运管理、市场推广、租赁管理等等方案的制定和现场指导实施
优点:风险低 缺点:收费低
2、委托管理:开发商与顾问方绑定,利益互牵。
优点:收费高 缺点:风险高
要规避高风险要求顾问公司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与实操案例,以防不被全军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