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欧元危机的三大秘诀


 

乔治·索罗斯(资料图)
乔治·索罗斯(资料图)

   一个完整的欧元危机解决方案必须包含三大主要部分:银行体系改革和资本结构调整、欧元债券机制,以及退出机制。

  首先是银行体系。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只能对付公共部门失衡,但事实证明银行部门发展过度的危害要大得多。欧元的引入导致了西班牙和爱尔兰等国的地产繁荣。欧元区银行成了全世界杠杆率最高的银行,也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受创最重的银行。它们至今仍然急需保护,否则就难逃破产厄运。

  最近,欧洲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欧洲金融稳定基金被授权拯救银行和政府。但后续步骤需要跟上。银行股权资本急需大幅提高。而如果要成立一个欧洲机构来担保银行不会破产,那么这一机构就必须担起监管银行之责。

  成立欧洲银行机构能打破银行和监管者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乱关系这正是令当前危机大大恶化的银行部门发展过度的根源。而与把财政政策交予欧盟或欧元区当局相比,欧洲银行机构对国家主权的干涉更少。

  其次,欧洲需要欧元债券。引入欧元的本意是为了让欧洲趋同;但事实上,这反而造成了分歧,各成员国的负债情况和竞争力水平大相径庭。如果重债国必须付出极高的风险溢价,它们的债务就会变得不可持续。这就是目前正在发生的事情。

  解决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必须允许赤字国按与盈余国相同的条件对其债务进行再融资。这一点最好通过发行欧元债券来完成,欧元债券将由所有成员国共同担保。

  原理是明细的,但细节上要需要多下功夫。由哪个超国家机构来主管欧元债券发行?用什么规则来规范发行授权?如何强化这些规则?

  大体上看,欧元债券将由欧元区各财政部长控制。这个委员会将是欧洲央行的财政版;也可以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欧洲版。

  争论将围绕投票权展开。欧洲央行的原则是一国一票;IMF则根据各国资本贡献来分配投票权。那种体系会胜出?前者好比是给债务国开出空头支票,任由其填写数字以弥补赤字;而后者可能会长期保持欧洲的两极分化。必须在这两种体系之间达到妥协。

  欧洲的命运唯德国马首是瞻,且欧元债券的发行将给德国自身信用带来危险,因此,要达成妥协,显然必须让德国来当主导者。不幸的是,德国的宏观经济政策观点并不十分靠谱:它希望其他欧洲国家跟在它身后亦步亦趋。但在德国有效的政策在其他欧洲国家不可能有效: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在其他国家都不存在赤字的情况下长期保持盈余。德国必须拿出其他国家可以效仿的方案来。

  新规则必须允许逐步地消除债务,也必须允许西班牙等高失业率国家继续维持预算赤字的状态。包括周期性赤字调整目标的规则可以同时达到这两个目标。最重要的是,新规则必须了解自身的缺陷,从而对评估和改善持开放态度。

  布鲁塞尔智库布鲁格尔(Bruegel)提出,欧元债券应该包含60%的欧元区成员国未偿还外债。由于目前欧洲风险溢价极高,这一比重显得太低了,无法为各国打造一个平等的舞台。在我看来,新的债券发行应该完全以欧元债券形式进行,其限额由委员会决定。如果一国想发行更多的欧元债券,那么委员会就会向它施以更严苛的条件。委员会应该能够随心所欲地行使其意愿,因为否决增加欧元债券发行权将是有力的威慑。但与此同时,监督也必须加强,以便各国及时注意到即将撞线的情况。

  这直接导致了第三个未解决的问题:如果一国不愿或无力达到协议条件会如何?无法发行欧元债券将导致无序的违约或贬值。如果缺乏退出机制,这会带来灾难性后果。耸人听闻的威慑缺乏可信度,希腊就是明证。

  这是三个问题中最难解决的部分,我也找不到现成的解决方案。很大程度上,这要取决于希腊危机如何收场。也许欧洲会设计出一种适合希腊这样的小国的有序退出机制,但这种机制对于像意大利这样的大国并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欧元债券机制就必须对无退出机制的国家采取制裁措施如同成立了一个具有政治和财政合法性的欧洲财政部。这样一个机构可以从激烈的争论和急需的深思(特别是德国)中产生。

  有一件事是确定的:这三大问题改革和银行体系资本结构调整、欧元债券机制以及退出机制不解决,欧元就走不出死胡同。但金融市场可能不会给欧洲人必须的时间来达成新的一致了。

  在市场的持续压力下,欧洲委员会或许将不得不寻求权宜之计以避免灾难性后果。它可能授权欧洲央行直接向无法以合适条件从市场上借钱的政府发放贷款,直到欧元债券机制引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