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参加住建部和市里咨询会听到不少人提议配建保障房,近年从政府、学界到媒体提倡这个的风气也越来越多。事实上,至少上海有关部门从2010年6月就计划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候就至少要有5%的用于配建限价房-人才公寓,按照楼盘均价的60%提供给政府。但这个政策至今还没有明确落地。而且北京、杭州、兰州等地也都在试图或已经尝试这个做法。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提出,引导和推广“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已经对此加以肯定。
在上海,至少嘉定区已经实施商品房配建多年了。笔者曾经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考察中,了解到嘉定区是从2007年底起就开始实行这样的政策,成为上海首个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用房的地区,其2008年首批出让的土地配建比例在5%,所建住房全部由政府回购。到如今,嘉定区通过这种方式已累计安排3000多套“人才住房”的房源,实际已向“认定人才”发售了300多套。
其实在美国和欧洲也有类似的做法。如美国一些州就要求开发商提供10%的低价房,由政府来提供给低收入人群。欧洲的做法主要是基于社会阶层居住混居(social mixing)的理念,试图以这个办法来减缓因为居住分离(residential segregation)引起的阶层陌生与对立,尤其荷兰在这方面做的很多。但这些做法主要还是区域性、带有社会实验(social experiment)性质的公共政策探索,远谈不上成为统一的标准政策。社会与学界争议也比较多。
综上而言,在商品住宅小区中配建保障房,确有很多吸引力,导致很多人在推动。吸引力主要体现在:
一、能够快速的筹集保障房房源。尤其是开发商没有兴趣、政府没有能力开发的公租房等。在当前政府面临完成年内1000万套保障房供应考核指标的巨大压力下,这点尤其显得
二、对市场房价可能有抑制作用。一个是分流住房需求,另一个在于通过“掺沙子”的办法降低了开发商一味只建造高端住宅和豪宅的可能性。
三、加强各阶层混居,尤其通过高收入者与中低收入者的居住融合来实现阶层的社会融合。
但我对这个做法是否可行,尤其在中国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一直还是持谨慎怀疑态度。主要有以下几点担心:
一是中国土地供应长期短缺,建了保障房,商品房的用地会不会因此更加短缺;也就是,保障房的成本会不会转嫁到商品房,从而抬高市场房价;
二是中国阶层收入差距巨大,不同收入人群的生活习惯、居住特点、对住宅品质与小区环境的需求、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支付能力大相径庭,强拉一起住真可以么。在荷兰来说,即使他们的收入差距很小,混居的总体效果也不是很佳,国际学界对此争论未定。
总体上,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房这个做法属于政府公共政策行为对市场机制的干预,会有人说这是对“市场失灵”的必要校正。但存在市场失灵,是否就一定要通过政府干预,有没有可能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避免不当的公共政策所带来的“政府失灵”,一直不仅是国内,也是世界各国公共政策实际中的最大难题。 所以,对于商品小区配建保障房,我的意见是,一是先小范围试点效果好和成熟了再推开,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应方案,不能搞一刀切。国外的类似做法也是仍然处于实验性质的探索中,而远没有成为制度性安排;二是配建的保障房,一定只能是租赁性质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绝对不能有产权哪怕部分产权。否则必然会演变成寻租腐败的又一个渠道。
保障房配建,应当谨慎
评论
16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