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天桥”是特权受优待的宏大物证
廖保平
近日,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在网上传播。记者调查了解,网帖所描述的立交桥的确是一座百姓难以使用的人行天桥,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回应称“专用”“有历史原因”。(6月11日《新京报》)
一座横跨马路的天桥,何以成了一个政府部门的“专用天桥”呢?要是这座天桥是政府专用,那别的政府部门也应该可以享受,不独就一个部门专用。原来“此桥一头接交通厅办公楼,另一头是生活区,上下班特别方便,桥上还有人站岗”。如此独特设计,这座所谓的“天桥”根本就不是我们平常理解的“天桥”,它虽有“天桥”之名,却无“天桥”之实,而是实实在在的交通厅建的一个上下班专用“通道”。既是政府某一机关“专用通道”,“闲人免进”也就很正常了。
类似供政府机关独享的“专用通道”又何止一条“天桥”?举个例子讲,每逢有“大人物”出行,警车开道,相关路段封闭,留出一个“专用通道”给领导威风凛凛地呼啸而去,根本就不用遵守什么“红灯停、绿灯行、见了黄灯等一等”的规则,两旁民众“肃静”“回避”。这临时从公共通道中强行开辟出来的“专用通道”,跟南宁那个供交通厅专用的“天桥”是一回事,而且“还有人站岗”。
这只是就“专用通道”而言,要是就为机关或是领导“专用品”而言,那就更为普遍了,如机关专用医院,机关专用幼儿园等;领导专用餐厅、领导专用厕所、领导专用通道、领导专用病房等等,五花八门,不胜枚举。
类似“专用品”在不同服务中屡见不鲜,范围之广,时间之长,确如广西交通厅回应“专用天桥”时的理由——“有历史原因”:当年的单位管理一般都按照大院式管理,建桥可能为了便于封闭式管理。
这种“管理需要”的解释无法站住脚。一般的大院式管理,要么是指生活区,要么是指工作区,在生活区与工作区之外,是开放的社会。难道政府部门的职工要将生活区、工作区无封缝对接起来,将社会隔离在外?这显然是荒谬的。合理的解释正像该交通厅新闻信息中心有关负责所说,上世纪80年代末,交通厅办公楼建成之后,交通厅大门和交通厅生活区大门正对着,过马路极易发生危险,为了职工的安全,于是向上级申请建设这座天桥。
问题是,无论对于政府机关的职工来说,还是对市民来说,过马路都极易发生危险,建天桥是必要的。既然这座天桥已经建起,不能只给交通厅独用,而不让市民“借道”:从建桥的资金来说,是财政出的钱,也即市民纳税的钱,市民理所当然有使用权;建设单位是交通厅,本身就负有为市民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职责,建了天桥理当与市民共享;天桥建在公共空间,占据公共资源,也不能封闭起来独享,否则就是公益私用。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这“专用天桥”是“特权天桥”,是特权之人受到特殊优待的宏大物证。这样一座天桥,20多年来,一直以一种“光天化日”、“傲然挺立”的方式标示着特权如何在人流熙攘的社会公共空间岿然不动,而那些人们看不见的特权“专用品”又有多少仍然在被独享着?出于生命安全的忧虑,相信市民对这座“特权天桥”的意见绝非起自今日,但它就这么以“封闭管理”为由进行着“封闭服务”,以傲慢的方式俯视芸芸众生,并且成为难以憾动的“历史原因”。可见特权思维之强悍坚韧,以及打破特权思维之艰难。
突然想起在德国看到的事实,德国联邦政府的大楼,民众可以排队经过安检进去参观,政府不得以干扰办公为由拒绝民众进入,因为这大楼是民众出钱修的;我们这里一座拿民众的钱修的天桥,横跨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竟公然封闭起来不准民众进入使用,两相对照,差距何其之大,而消除这差距的希望在哪里?就在于消除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