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工作的小高通过中介交了一年房租,房子刚住了3个月却莫名其妙遭房东轰赶;无独有偶,家住西安城东一小区的李女士,同样遭遇闹剧场面:5个住户拿着她已出租单元房的钥匙,一同声称自己就是单元房的租客,并已交一年的房租,要求入住。
这两出乍一看岂不是“交了房租没房住”而蒙受的冤枉么?其实简单现象的背后却是错综复杂的“二房东”在作怪。二房东现象在西安甚至是在全国早已出现,现在人们大有见怪不怪之感了。
几年之前,西安房屋租赁市场就多次出现过类似事件,而近几年在公安机关的不断打击下,利用租房犯罪情况有所好转,但风声未落事件又发。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为什么这些二房东总能够屡屡得手,而且可以坐收渔利?
从第一起案件看到,小高大学毕业一年来西安发展,他通过网络租房信息联系到一个姓雷的年轻人,在交了一年房租后,顺利租到了位于高科花园一期的一套单元房中的一间。住了不到1个月,2月中旬房东从门缝里塞进的一张纸条才让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再回去找中介小雷,却发现已人去楼空。
小高的问题是由于创业心切造成轻信,使自己落入不法嫌疑分子精心布下的“陷阱”。众所周知,利用网络发布出租房屋信息是目前最便捷的通道,签订合同时首先就应该对该信息的真伪进行验证。由于该信息出自中介公司,应该对该公司经营资格进行验证,这家“中介”实际是家商贸公司,根本不具备房屋中介资格,所以不能与之发生关系;第二点,经过中介租赁房屋,产权人不能到场时,可以委托中介代为签订租赁合同、代收房租,但应出具委托书、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不具备上述条件,不能签约;第三点,该房屋是中介业务人员雷姓年轻人以转租名义出租的,而承租人在明知其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合同价格、并在其不能出具房屋权证、产权人不能到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草签下租赁合同,明显有违市场规律。
以上三点是小雷由于没有正确履行签约之前审查手续而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在防范类似利用房屋进行诈骗的事件中,只要稍加留意,在相关网站查询或拨打一个电话对该机构经营资格进行验证就能防止这类事件发生。
而李女士遭遇5家人同租自家房一事,给所有自助出租房屋的产权人敲响警钟。不论以什么途径出租房屋,产权人都应该对承租房屋者的身份进行验证,预留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签订合同后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从环节上对利用房屋出租诈骗钱财的行为进行堵截。
在限购政策下,通过中介选择租房成为不少房客的首选,这在消极意义上催生了一批从事行骗勾当的“二房东们”。总结以上两个案例的教训,我们可以看到,造成二房东诈骗得手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房东急功近利疏于对承租人身份进行验证,没有履行房屋出租登记手续给犯罪嫌疑人留下空挡;二是承租人对房屋租赁相关知识欠缺,没有认真核对验证房屋、产权人、代理人等相关资格,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吸取二房东诈骗得手的教训能够为消费者租房敲响警钟。承租者在自助租房中,应对房屋状况及产权人进行核实,查看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房产证,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应查看购房合同,确定该房产权明晰、无纠纷后,方可与产权人或代理人签订租赁合同。在选择中介机构租赁房屋时,应查看该中介有无营业执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只有具备“三证”才有经营资格。
其次,应对房屋中介经纪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只要具备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或西安中介人员上岗证即可。对于不能出具营业执照、资质的机构,只要上相关网站便可查询该机构资质,没有资质的机构切不可冒然签订租赁或买卖合同,使自己权益游离在法律保护之外。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租赁房房屋时一定要加强戒备心,仔细、认真的核对相关资料,找中介之前多查找、咨询,尽可能的找经营时间长、市场口碑好、信誉度高、资质齐全的、规范化经营中介,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