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目标出台以来,各地均普遍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物,但很快重庆市在重新调整新的目标后将房价调控与居民收入挂钩。很多新闻媒体评论这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参照物,看来黄市长总喜欢搞些标新立异的东西,只是我还不太明白收入不用人均可支配收入后,是否是准备对比城镇职工年工资收入水平?不管如何,我们也不妨来看看重庆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职工年工资收入的对比吧。
重庆市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2元,同比增长11.3%。
2009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上篇文章数据略有偏差)
2010年重庆住宅销售均价为5762元/平方米(建面)。(重庆市经济工作报告)
那我们来算算现在得到的数据:
人均可支配收入算法:(50平米*5762元)除以(2人*17532元)=8.2164
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算房价收入比是8.2164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算法:(50平米*5762元)除以(2人*30965元)=4.652
按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算房价收入比是4.652
也就是说重庆市关于房价控制,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算还不能满足房价收入比3~6倍的所谓国际标准,但改为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的话那就非常和谐了,而我们本身调控的就是针对城镇商品房价,看来根本不需要调控,不知道重庆市会按哪个标准算呢?明显应该采用城镇职工工资水平才对头,那这么和谐的房价收入比为什么还要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我觉得依据以上的推算重庆市应该立即改变限购、限贷等政策,改为刺激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
房价明显不高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