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接了一个案子,当事人2006年12月份被人殴打致10级伤残,被告被判决1年有期徒刑,被告的徒刑都执行完毕了,但我这个当事人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金至今还没有拿到。案子不麻烦,受伤后伤残鉴定,然后判决。当事人拿到的赔偿还不够自己支付的相关费用,就不服上诉,09年拿到发回重申的判决,2011年3月11日重审开庭。办案的法官都在感叹这个案子怎么拖了这么久!1月份我冒着大雪到法院阅卷,法官为了能够尽快开庭,也是积极配合调取卷宗,当我们交上我们所有的证据,也该过年了。
2010年接了一个案子,标的很小,一审胜诉,2011年2月份,二审说程序有瑕疵发回重审。昨天收到通知书通知开庭,这个案子也1年多了。当事人今天一肚子牢骚,问我这些程序瑕疵,是不是法院应该赔偿,这样浪费他的时间。
做为律师,我发现我也越来越无语。只能说法院太忙了,当事人体谅体谅法官。
但当事人不是律师,什么话都有,有素质的说法院这是鼓励大家违约,没素质的说法院是让大家自己私了。这两个只是例子,很多案子也都或多或少的在拖时间,而且明显的违背了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了,这个是名言。但中国不是陪审团制度,所以没有陪审团去关注这些推迟的后果。看着当事人无奈的眼神,我也只能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去督促法院,其实我也很无奈。
春天的花开的很艳,但看到这些案子,就没了好心情。
律师可能麻木点会更好,否则当事人可能一辈子遇到一个烦心的,我们却是一个接一个的烦心。
但真的很担心当事人会觉得我们麻木不仁,那样他们的怨愤会堆积的更多,突然发现,我们律师有时候竟然还有化解社会矛盾的伟大作用。
律师其实就是夹缝里生活的人,最终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