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障房建设巨额资金从哪里来


                     保障房建设滞后面临考核问责

                  地方政府如何筹集资金来源十分关键

     省长蒋巨峰在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强调,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建设严重滞后的地区,要通过向市县发“点球”和通报等方式进行整改。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任务比去年增加76%,其中,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去年的3倍多,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任务由去年的4600套增至12万套。要完成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如何筹集资金十分关键。仅成都市今年公租房和廉租房的资金需求大约就在61亿元—73亿元范围内。资金从哪里来?

   首先,按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必须按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要求筹集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并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确保这条政策规定的资金来源落到实处。

   其次是向银行贷款。尽管今年信贷政策趋紧和从严控制平台公司贷款,但中央要求银行要用信贷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设。2月25日国开行与成都市政府签订协议,双方将以公租房、廉租房为合作重点,给予200亿元的贷款额度。事实上,自年初国开行宣布今年安排保障房贷款新增规模1000亿元后,地方政府便闻风而动,不仅是成都,多地都希望获得国开行在保障房贷款的支持。2月24日,山西临汾市开始与国开行商谈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事项;2月22日,国开行与深圳市签署“十二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保障性住房民生业务就是其重要的合作业务方向之一。除此之外,2011年以来,包括河南、湖北等地也都与国开行签署了类似的合作协议。除国开行外,也有部分大银行有意向保障房建设贷款,各地应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

   第三是推广廉租房“共有产权” 政府也可以回收部分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起草我省推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不久将出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指的是允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房的部分产权,与地方政府根据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同一套廉租住房产权。若干年后,这些家庭可以购买政府部分产权,拥有房屋全部产权。“推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可以让部分老百姓实现拥有房屋的愿望,政府也可以回收部分资金,再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去年4月成都市房管局曾提出,要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出售试点,并要求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要抓紧制定廉租住房出售试点方案,实行租售并举的措施。目前,我国贵州、甘肃、湖南、吉林等省已开始推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我省于去年7月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宜宾县率先进行试验,随后,内江、邻水、大英和攀枝花等地相继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此举曾被认为是解决资金难题的路径之一。

   第四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在全国尚无经验可循。全国性各地普遍公积金资金沉淀率居高不下情况。为此,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等7部委决定利用公积金闲置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目前,西安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内计划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19.5亿元。现在正在积极地申报,如果国家批准,我们将可以用30多个亿的资金来建设公共租赁房。海南省也正在保障房建设中利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