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房价增幅目标是变相鼓励投机




在中央部委一再要求下,一些城市开始公布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除北京唯一提到“稳中有降”之外,绝大多数城市参考上海版本,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增幅一直在2倍数,也就是10%以上,这就变相告诉购房者,2011年房价有可能上涨10%左右,是只赚不赔的买卖,变相鼓励投机,在“羊群效应”下,最终结果是房价很可能超过10%。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10%年投资回报率,属于超额利润。特别在货币贬值的当下,10%的增幅谁都会心动,即使那些拥有多套房产必须全款支付的消费者,面对10%的回报,也未曾不会心动呢。笔者在贵州某三线城市观察到,购销十分活跃,一次性付款的比例至少5成以上。

对于那些本来想等待房价下降的首次置业者、“刚需族”,“房价控制目标”增幅不超过10%给了他们沉重的打击,痛定思痛,他们很可能快速进入市场抢购房子。我们可以算一笔帐:首次置业者可享受到3成首付的信贷政策,以100万的房产计算,首付需要30万,如果年增幅10%,也就是10万,年投资回报率高达33%,对于这样的暴利,没有一个工薪者不会心动,所以便有了那句“早买一年房,少奋斗几年”。

房价控制目标为什么会适得其反?原因还是在于出发点出了问题,地球人都知道,只是某些地方政府装傻罢了。

只需要问一个问题,如果“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是合理的,那么1998-2000年的12年间,哪一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呢(2010年有些城市当年房价增幅超过了50%)?如果超过了,那就是不合理的。连续12年的不合理,就会积重难返,包括一些社会问题。如果对12年的不合理房价一笔带过,不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只是象征性用新问题掩盖旧问题,那么房地产问题得不到任何解决的希望。

北京首次提出房价“稳中有降”,虽然有玩弄文字之嫌,但“降”字必竟迈出了关键一步。有人一听到“降”字,就会拿搬出“崩盘论”,其实中国房价下降几成,房地产绝不会崩盘,中国经济更不会崩盘,有的股民股票跌去了50%,也舍不得抛,何况是眼见为实的房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