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里的“兽”是泛指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
“兽不为己,天诛地灭”和生物进化论中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一个意思,不过后者的范围更广一些。“为己”是“物竞”的条件之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为己”的兽生存概率要大;不“为己”的、或“为己”少的兽要被自然淘汰,要被“天诛地灭”!
“兽”的“为己”是它的本性,从小就是这样。“从小”有两层意思:①作为“兽”的具体个体,生下来就是“为己”的,是从上代遗传得到的。②作为整个“兽”类,还在进化初期——原始单细胞生物阶段,对外界刺激,就有趋利避害的反应。生物学家做过实验:在一个培养草履虫的液体中滴入一小滴醋酸,草履虫就纷纷走开。不趋利避害,难道趋害避利吗?这不是自己找死吗?只有能趋利避害的生命,才能生存,才能繁殖后代,才能进化到更复杂、更高级的物种。在进化过程中,这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不仅没有减弱,随着生物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的发展而得到加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是生物进化的动力,也是生物进化的规律。
生物生存繁殖需要资源——构造机体的物质和活动的能量。生物的繁殖是无限的、但是周围环境所能提供的资源是有限的。这方面,笔者也进行过计算:一对老鼠,每胎产4仔,幼鼠4个月后就能交配生育,每只老鼠重10克(这些数据都是偏低的),如果不受限制,只要30年,它们的后代的总重量就有地球一样的重量,约1万亿亿吨!
其他生物的繁殖能力不一定比老鼠强,但繁殖无限和资源有限的矛盾都是一样在起作用。生物为争取生存繁殖的竞争,为争夺资源的竞争,始终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天择”中的“天”就是生物的生存环境——周围的自然环境,也包括被择生物个体外的其他生物。这个“天”也是在不断地变化的。生物要生存就得跟随着变化,“与时俱进”。
生物是怎样“物竞天择”的呢?举3个例子。
⑴蜜蜂构筑蜂巢。蜂巢由蜂房组成。单个小蜂房的横切面为正六边形,内角为120°,3个六边形刚好围成360°。蜂房底部由3个菱形组成,菱形的钝角等于109°28’,锐角等于70°32’。19世纪法国科学院的数学家做过计算,证明了这种结构的蜂房,同样大小的空间所用的材料最少。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能构筑这种理想结构蜂巢的蜜蜂就能在竞争中胜出。当然,蜜蜂不是数学家,根据精确的计算来建造蜂房。它们根本没有思维。蜜蜂的祖先也不是一开始就能建筑出这样精巧的窝来。起初,造出的蜂房可能是各式各样的。在进化的过程中,一方面控制建筑蜂房的基因会发生变异,造出的蜂房有的偏离最佳结构远一些,有的接近一些;另一方面,偏离小的,因为消耗资源少,在竞争中的生存的机会就大一些,它的基因遗传下来的可能性也多一些。经过很多代后,存留下来的蜜蜂所建造的蜂房越来越接近理想,其他的蜜蜂都被无情地淘汰了。到最后,只有具有能建筑最佳结构蜂房基因的蜜蜂了。从这个小例子,可感觉到资源的匮乏和竞争的残酷,也可看到“物竞天择”的成果——精巧的蜂房,令人叹为观止。
⑵病菌的抗药性。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应用抗生素。但不久,一些病菌就产生了抗药性。如有的病菌,本来就有对抗抗生素的基因——或者改变细胞壁,或者能使抗生素分解。不过,这类基因在基因库中占的比例很小。当使用了抗生素,环境变了,没有抗药性的病菌被淘汰,只有对抗生素产生抵抗力的病菌能够存活下来。当然,这个过程得反复很多次。但最后,能对抗抗生素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占了大多数。也就是说,通过“物竞天择”,适合生存的、具有抗药性的病菌就越来越多,人类用来对抗病菌的武器“抗生素”有效的也就愈来愈少。
大约一千万年前,因气候环境变化,大批森林消失,人的祖先被迫迁到草原,在“物竞天择”规律作用下,就逐渐进化到人。当然,进化的复杂程度和速度,人和细菌是无法可比的,但作用的规律则是相同的。
⑶猫抓老鼠。猫先要靠感觉器官探知老鼠的存在,后凭运动系统抓住老鼠,神经系统协调指挥。老鼠也要靠自身的本领,以逃避猫的抓捕。这里有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猫和老鼠,各自基因的遗传和变异,这是“物竞”。另一方面,猫抓老鼠:猫抓住了老鼠,就能生存下去,猫抓不到老鼠,就可能饿死;老鼠被抓,当然是死,老鼠逃掉了,就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弱肉强食、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猫鼠竞争,互相促进:各自改进身体构造、增强体能、完善技巧等。不善于捕鼠的猫和不善于逃避的老鼠都被淘汰了。但在猫鼠关系中,鼠是被吃的。老鼠再强,也斗不过猫。为了使基因遗传下去,老鼠得多生。当然,老鼠多生也有个限度,受它的食物等因素制约。不管怎么样,老鼠总是比猫多。猫不能把老鼠吃光。如果老鼠都被吃光了,猫是否就得饿死。鼠多猫也就多,猫多鼠就少,鼠少猫跟着少,猫少鼠就多。猫鼠间建立了一个动态平衡。
“物竞天择”中的“物竞”是生物基因发生变异。基因变异是随机的,生物本身不能左右。
在“物竞天择”过程中,虽然,“兽”没有意识,但为求生存和繁殖,本能地只能“为己”(趋利避害)。猫吃老鼠,这是天生的,是进化的结果。猫对老鼠,不会产生恻隐之心,放老鼠一马。蜜蜂筑巢,能建精巧蜂房的蜜蜂,也不会对笨拙的蜜蜂让步,“拉兄弟一把”。
“兽”哪怕一点点“不为己”,千分之一吧,生存的概率就减少了千分之一。经过一万代,生存的概率就不到万分之五了。所以经过“物竞天择”的、到现今还能够存活在地球上的“兽”,都是“为己”的。但是“为己”的“兽”不一定都能存活到现在。“为己”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当和其它生物有利害关系时,“为己”,一般都要“损它”、“害它”的。也有例外,“为己”也可以“利它”。
一种是发生在亲子之间。母爱是无私的,人是这样,“兽”也是这样。为子女牺牲自己,亲代的“利它”换来了子女的生存,亲代的基因也就能延续下去。所以实际上也是“利己”。
“利它”也可能发生在种群内部。狼常成群结队一同捕捉大的兽类,捕获猎物回来后,能将食物供给留守的狼和小狼食用。对捕获猎物的狼这是“利它”行为,但这样做,有利于狼群的兴旺发展,实际上是吃小亏占大便宜。
很多群居动物在遇警时,总有一些守卫者发出警报(或大叫、或狂奔、或扑翅起飞等),使动物群早做御敌准备或逃跑,但守卫者本身却暴露了目标,易为掠食者捕获。报警者是牺牲自己的利它行为,但能帮助其他个体更好地生存和繁殖,牺牲者的基因就得以保存、扩增并传递到后代,结果还是“利己”的。这种能够得到补偿的自我牺牲自然是会被自然选择所选中的。
另一种是在不同物种之间的互利共生。如小丑鱼和海葵。小丑鱼居住在海葵的触手之间,这些鱼分泌的黏液可以使海葵免于被其他鱼类食用,而海葵有刺细胞的触手,可使小丑鱼免于被掠食。都是“为己”,但也“利它”,并达到了“双赢”。
总之,存活到现在的“兽”都是“为己”的,不为己的,或为己少的“兽”,已经被天诛地灭掉了!
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既然“兽不为己,天诛地灭”,哪人呢?
生物进化 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为己 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