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http://news.sina.com.cn/c/2011-01-07/085721775961.shtml)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自1985年人类首次试种成功转基因作物以来,世界转基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已占到世界总耕地面积的2%,转基因生物已达120种左右。在我国,目前也出现了转基因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多种转基因作物。然而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在科学上尚没有明确的定论,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各国都在研究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以及其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经济系统,特别是食品安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为了最大限度降低这些潜在的负面影响,中国有关政府机构和部门已经开始研究对转基因生物安全进行立法,环保部正在组织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起草工作,科技部也正在为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做前期准备工作。专家称,我国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方面,将主要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的做法是坚持实质等同原则,认为除非能够证明转基因食品存在风险性,否则就认定其与传统食品在实质上是等同的,不存在风险性。
对于这个消息,我感到支持与拥护。但是,我认为,由于食品是每个人都要吃的,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权利,所以,对于转基因食物的立法,应该进行慎重的推进。我认为,应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转基因评估制度,要兼顾欧美的标准,不能照搬美国现成的制度,这是懒惰的表现。而且,我国也不具备美国的科研实力和监管执法能力,照搬美国的做法,可能导致转基因技术的滥用。
在进行立法前,我认为,应该先建立转基因技术咨询研究机构,对转基因食品制定标准,以防止局面失控。由于转基因食品生产企业具有巨大的经济势力和政府游说能力,应该对其征税,并以税款作为研究转基因安全性评估的费用。该税款应该独立征收,交由中立的第三方转基因技术咨询研究机构进行使用,避免企业与安全评估人之间发生直接的经济利益。
还有在立法前,应该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科学的分类,并进行明确的标识和惩罚措施,给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也为消费者索赔提供依据。
有法总要好过没有法,但是,懒惰产生的法律,将来必然也要为懒惰而买单。大家为了健康,都应该关注转基因食品的立法。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