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房价在一系列政策调控之下依旧“跃跃欲试”向上续升,终于引发政策面更为严厉的措施出台。房地产调控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显示出政策手段选择一直是充足的,我们以前一直多有指出。
“新国八条”的主要杀伤力不仅在于房地产需求的政策限令更加严格,更在于更加严厉的政策执行层面的监管规定。
政策程度进一步收紧的条款是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购房后5年内转手按全额征收营业税、更大力度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商品房用地供应、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禁止在本地再购房等等,严厉执行方面的规定是地方相关负责人约谈制度。
“需求管理”更加严格,重在实际执行效果,这是我们观察此次新国八条的主要特点。笔者一直认为,房地产存在问题的系统性解决之道应同时进行“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同时,各项规范政策尤其是土地供应、商品房结构限定、保障房与廉租房建设以及家庭限购等政策的出台,应该更加重视监督政策执行效果,才能让规定不至于流于一纸空文,而房地产市场“首长负责制”的祭出,无疑朝着调控正确方向再度迈出的重要一步。
严规则更重执行效果——评《新国八条推出 楼市调控再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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