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涂尔干的劳资冲突思想
作为社会学奠基人之一的埃弥尔·涂尔干(Durkheim,Emile,1858~1917),对社会冲突进行了研究,他的冲突思想主要体现在19世纪末发表的代表作《社会分工论》中。与马克思的分析方法不同,涂尔干在吸收孔德的社会有机观点的基础上,对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特点进行比较分析,建立了一个以个人人格与社会团结的关系为起点,[1]以分工为轴心的社会关系理论,在这个理论中,他从特有的角度论及了劳资冲突。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工像“普遍的生物事实”一样,有正常现象和病态状态之分,在正常情况下社会分工是创造社会整体并促进社会保持整体的力量,在病态下则会带来冲突,“就正常状况而言,分工可以带来社会的团结,但是在某些时候,分工也会带来截然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果。”[2]涂尔干真实地描述了劳资关系发展历程:在中世纪工人与雇主几乎是平等的,“双方冲突完全是一种例外”;自十五世纪以后,雇主和雇工发生分离,“冲突也越来越频繁了”,但雇工们还没有意识到“使他们忍辱负重的老板永远是他们的仇敌”;到十七世纪,“工人与老板的裂痕变得更加明显了”,这个时期“工人们的反抗也越来越频繁”,“工人的斗争变得越来越残酷了”。[3]在劳资冲突中,涂尔干还看到雇主和工人在实力上是不平等的。[4]涂尔干认为劳资冲突是“有机团结断裂”和“失范状态”的典型事例,[5]其产生的原因,在于分工在产生社会团结的同时,也会产生冲突。一是因为在分工发展的同时缺乏“某个群体的权威来维持”分工内生的自我调节机制,并使之成为一种行为规范,这时由于经济功能的不断发展,“经济事务主宰了大多数公民的生活,成千上万的人把精力投入在了工业领域和商业领域。这样一来,一旦这种环境的道德色彩不浓,许多人就会越出一切道德范围之外”,结果“工业职能越是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劳动和资本的对抗就也激烈,远远超过社会团结的发展水平。”[6] 二是因为“那些最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也往往因为成功而得到迁就,允许和禁止、公正和不公之间已经不再有任何界限,个人几乎以一种武断的形式把这些界限挪来挪去。道德也是那样的含糊不清,反复无常,根本形成不了纪律。因此,集体生活的整个领域绝大部分都超出了任何规范的调节作用之外”,正是这样的失范状态“造成了经济世界中极端悲惨的景象,各种各样的冲突和混乱频繁产生出来。既然我们无法约束当前彼此争斗的各种势力,无法提供能够使人们俯首帖耳的限制,它们就会突破所有界限,继而相互对抗,相互防范,相互削弱。”[7]三是契约在消除冲突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契约只是一种很不牢靠的协定,它只能暂时对敌对双方起到安抚作用。毫无疑问,无论这种规则体系规定得如何明确,都不免要给各种争执留下很多的余地。”[8]
对于如何消除劳资冲突,涂尔干与马克思完全不同。涂尔干认为,分工自身就能够消除冲突,“它并不需要外界的力量来改变它的性质。”既然劳资冲突是工业化进程的过渡期现象,是“机械团结”瓦解的一种“病症”,那么,想治愈这种“失范状态”消除冲突,就一要依靠道德,因为“人们的欲望只能靠他们所遵从的道德来遏制”;[9]二要建立一个群体即法人团体或职业群体,和相应建立一套规范体系;[10]三要使人们的社会责任相互适应。[11]
涂尔干客观描述了资本主义初期的劳资冲突,他从“失范”这个视角来分析劳资冲突的原因,并提出劳资冲突的解决要从道德、社团组织及其规范和社会责任协调一致三方面进行,以及契约在消除冲突方面的作用的有限性,虽然分析的深度不及马克思,但这些观点可以引发我们对现有社会冲突一个新视角的思考,或许对解决当代中国的劳资冲突有一些参考价值。
[1]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11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2]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13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3]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14~316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4]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18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5]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14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6]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14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7]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14-1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8]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2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9]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19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10]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22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11]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34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