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房产税的流言又再风生水起。7月21日,媒体报道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专题工作研讨会上,有关人士透漏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之后,财政部科研所相关专家表示未听闻这一消息,此消息应由管理部门正式发布。
新政以来,关于房产税征收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总是有流言传出要征收房产税,之后有关部门就出来澄清说没有这回事,但是这种流言的传出却直接导致了股市特别是房地产板块的震荡。可见房产税是否征收以及什么时候征收,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一些人害怕房产税出来后自己投资的房地产成本增加,但大部分人寄希望于房产税来调节房价。
以往房地产的税收仅在消费环节、流通环节征收,而房产税改革则是增加了住宅保有环节的税收,使得房地产税收征收的环节更为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房产持有人的成本,进而挤出一部分投资房产的需求。但仅凭这一点不能说明房产税征收就可以抑制房价上涨,甚至使房价进入下行通道。因此,它应该单纯的被看做是一种房地产税收的改革,是完善房地产税收体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而不应该被套上“抑制房价”的枷锁。
至于什么时候征收房产税,2012年或许并不是一个确切的节点,关键在于条件是否成熟。在住宅领域征收房产税,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首先是税基和税率的问题。近日财政部税政司长尹伯钦表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可考虑差别税率,考虑由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收。按评估值征收确实可以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但是全国性的对房产进行摸底估值,花费的人力物力不容小视。而且每年房产的市场价格均不同,是按照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还是继续按照第一次摸底的评估值,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税率方面,则要考虑不同阶层税率是否合理、如何实行差异化征收,是采用差别比例税率还是差别累进税率,不同地区征收的税率是否也应该差异化等等。
其次是征收范围的问题,要考虑是以套数起征还是以人均居住面积起征,如果以套数起征的话,如何实行相关机构全国性的信息联网,如果以人均居住面积起征的话,起征面积是否合理也需要征收群众的意见。只有做到既保障基本普通的住房需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持有成本,才能真正发挥房产税应有的调节作用。
房产税开征,不是简单的征收范围的扩大,也不是说要2012年开征就能开征的,它不仅需要考虑合理性问题、公平性问题、操作性问题、成本问题,还要考虑可能受到的阻力,如何解决的问题,只有万事具备,房产税这艘“船”才能在住宅领域起航。
房产税开征,与2012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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