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创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400多年前知识产权制度在西方社会的出现,更是通过激励创新进一步推动了全球化的步伐。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创新则面临着新的挑战,对知识产权制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最早把创新理论引入经济学研究领域。20世纪初,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创新理论。在他看来,创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入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包括引进新产品、引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控制原材料新供应来源和实现新企业组织。20世纪50年代以来,后人在其创新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技术创新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两个分支。技术创新理论认为,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的。制度创新理论认为,技术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构成了经济增长的两大要素,而创新的制度是激励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
全球化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包括科技、政治、法律、文化、环境、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全球化。
技术创新为全球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根本的推动力。在全球化的第一阶段,即从15世纪末的航海大发现到19世纪70年代末,指南针的发明突破海上航行的技术限制,出现了15世纪末航海大发现的空前盛况;新航路的开辟,打破东西方隔绝的地理屏障,开始了全球范围的相互交往;活字印刷术的问世,促使信息超越时空的广泛传播,加快了智力成果商品化的转换过程;蒸汽机的应用,提高国际贸易和商品的流通速度,带来了以“蒸汽和钢铁”为标志的社会化大生产时代。
在新技术的推动下,全球各种自然经济的封闭状态被打破,新的经济体系开始建立起来。自1700年开始,英国进口的1/3都来自美洲、印度与非洲,而出口的1/7也流向这些地区。在18世纪,英国的对外贸易总量至少增长了2.4倍,而法国可能增长了3倍。而到1875年,英国对外贸易占经济活动的比重更是高达30%,德国为25%,法国为16%。这种有机联系具体表现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社会生产的一体化。
在全球化的第二阶段,即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80年代初,发明并使用发电机和电动机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推动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确立了以资本主义工业为主导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和殖民体系,加快了全球化的进程;以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与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对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成长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在全球化的第三阶段,即从20世纪80年代一直到现在,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带来了席卷全球的信息革命和知识革命浪潮,推动了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在实现高度工业化后率先向第三生产力过渡。作为信息技术革命产物的因特网,其所组成的“虚拟空间”是一个无中心的全球信息媒体,以地空合一的信息高速通道作为传输渠道,以渐趋普及的多媒体电脑作为收发工具,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推动了信息全球化的发展。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制度创新一般是指制度主体通过新的制度构建以获得追加利益的活动,它是关于产业制度、产权制度、企业制度、经济管理制度、市场运行制度等各种规则、规范的革新。在创新体系中,制度创新居于基础和保障地位。技术创新立足于科技、经济一体化目标,是一种为促进经济发展而进行的新技术应用与商业化的活动,它离不开相应制度的保障、规范和约束。知识产权是私权法律制度创新与变迁的结果,同时也是直接保护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从兴起到现在只有三四百年的时间,但经历从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的不同时期,基于科技革命而生,由于科技革命而变,其制度史本身就是一个法律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过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革命带来知识产权法的产生和发展,也可以这样说,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历史也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历史。
全球化与创新及知识产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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