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时政的观察 (2010/6/12)
今日值得关注的消息是“收入分配改革将指向减少政府国企财富”。这条消息虽然没有被列为新闻中心头条,但也被列为财经栏目头条,一改近来房地产消息占据财经头条的格局,显示国人对财经问题的关注从房地产为问题之末到了收入分配为问题之本。
每个人都应该有房住是人权问题,住房水平的差距是收入分配问题。市场化是解决全民住房问题的一种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中国历史上,住房非商品的时间占99%,住房变成商品的时间只占1%。
1979年中国实行计划经济30年后,有了第一个商品房项目---深圳东湖花园。那是因为30年极端的计划经济已经濒于崩溃,到了只有反极端才能治病的地步,所以引来中国5000年历史上住房商品化程度最高的30年。
1949年之后计划经济的失败,问题在于过度追求公平而放弃效率,这相对于50年代的生产力还有情可原。殊不知,50年代到70年代是世界城市化、信息化、全球化飞速发展的史所为见的辉煌时期,以50年生产力水平为依据的计划经济体系根本无法跟上世界进步的浪潮。
1979年前30年我们熟知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目标:消灭三大差别,在1979年之后的30年不见了,代之以:让少部分人先富起来,少数地区率先现代化,社会福利领域市场化改革。
今天,只强调效率而不讲求公平的日子又过去了30年,政策难道不该到了掉头的时候了吗? 中国人历来讲30年河东,30年河西,这里面的30年是随口说的?难道不预示历史周期吗?
我们高兴的看到,历史周期正在发挥规律性作用。收入分配改革不是人力部可以规定一张统一的工资级别表就能解决的,根本因素首先是政府财政让利,其次是垄断国企让利,第三是通过减税刺激民企的积极性从而带来用工的竞争,劳动者报酬水平必然能得到提高,劳动者福利水平也将大幅提高。
社会收入水平提高,支付居住条件改善的能力自然提高,居民金融资产规模也将会继续大增。在各级政府设立住宅局,利用金融工具集资,满足保障房的需求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同时,保障房从商品市场剥离之后,商品房市场对管理也可简单化了。比如,土地性质没必要搞得五花八门, 只要分为保障住房和非保障住房两类即可,而且土地出让年限也可统一为70年。
因为改善住房、奢侈住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都是商业性的土地利用,市场在发展城市在演变, 一块土地的利用价值在变化, 如果把未来土地用途改变的利益让给土地购买者,则土地一次出让的价格会更真实。
这是因为首先房市已经没有住房保障职能,商业性土地收入只会补充政府财力,对保障房资金有贡献,人民会对地王拍手称快(有自己一份的保障资金又涨了!);其次,现行工业用地的低地价实际损失了政府收入,而购买土地对制造业是个负担,如果取消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差别,土地基金就可以购买工业用地,制造业租个厂房就能生产,生产成本大大降低,效率大大提高,而土地基金可以耐心等待土地的升值,完全符合城市发展的规律。
达到理想国,还有关键的一步:地方财政立法。立法规定的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核心:政府财政只能花费于司法行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三大事业;保障住房、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可以并只能以发行地方债集资;对产业性、经营性投资领域,禁止地方财政进入。
如果把事情分开了,我们可以相信那个领域都不会缺钱。但现在把所有事情没有原则的混在一起,
多少财政收入也禁不住被折腾的朝不保夕。
作为过渡,省级及以下地方国企应被央企全部收购,这样既可以弥补转型期地方财政的不足,也可算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一旦国企就是央企,监管层次简单了,便于人民对国企的监督,人民与国企的关系自然也会和谐。
房市的理想国在希腊语就是乌托邦,虽然不切实际,但愿有天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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