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服权力,中国才能在全世界“牛逼”!


    崔克亮

    3月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重申了他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过的内容,比如,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程序,让人民群众知道怎么监督政府,拓宽人民群众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同时,要认真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温家宝总理话音甫落,不受人民监督的地方政府戕害人民的恶劣一幕随即上演:3月27日,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一户村民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二人浇汽油自焚,68岁的男子陶会西死亡,其92岁的父亲陶兴尧被烧伤。目击者称,两人自焚后,拆迁者并未施救,拆迁也未停止。

    似乎是为一些地方政府及官员何以如此无法无天、草菅人命、无视人民监督做注脚,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威逼拆迁户的一句雷人名言经由《瞭望东方周刊》3月23日的报道而于近日“走红”网络——“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

    在中国一些地方之所以有如此“牛逼”的官员,当然是因为这些地方缺失了人民批评和监督党政官员的条件,也就是缺失了民主监督。

    事实上,对民主监督的申述,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日起就确立的目标,也是中共能够赢得人心、取得政权的凭藉。早在延安时期的1945年7月4日,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关于“兴亡周期律”的疑问时,就斩钉截铁地表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能不敢松懈。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应该说,从毛泽东到胡温,中共领袖们对民主的表述和追求是一以贯之的,但是,时至今日,为什么还会存在人民没有条件去监督政府和官员,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反而会草菅人命、威吓人民的现象呢?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我们的民主制度还不够完善,另一方面,已有的民主制度没有得到落实。|“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温家宝总理的这句话触及了民主的根本和实质,正如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一样,程序民主优于实体民主,实体民主必须由具可操作性的程序民主做保障,才能实现,也才有价值。民主和自由若没有固化为制度的必要的法律程序作保障,便只能如仙山琼阁一般美丽却遥不可及。一言以蔽之,民主制度必须通过具体的技术性的程序设计落到实处,必须看得见、摸得着、吃得到,而不能像镜花水月一样可望而不可及,不能像“画饼”一样可视而不可食。

    比如,如果我们切实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要求,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把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的权利落到实处,像温家宝同志所强调的,“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那么,中国每一个公民所真实感受到和真正获得的民主权利无疑将会比现在更充分、更优越、更全面。

    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言,从代表的构成,代表产生的方式和过程,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实际运作效果与此项制度预设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距离,故而,在此制度的实际操作层面尚有大可改善的空间。例如,在代表构成方面,据应学俊先生统计,“官、民”比例失衡状况极其严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公务员和企业家代表占90%以上,其中副县级以上的党政官员约占60%—65%;无官衔知识分子和无官衔一线劳动者在内的平民代表所占比例低于10%,其中一线劳动者所占比例仅为1%—2%。按现代政治分权理论,公务员尤其是行政官员本来是受人民代表监督的对象,他们不应该进入作为监督者的人民代表的行列,正如运动员绝对不能兼有裁判员的身份一样,如今,被监督者兼有监督者的身份,而且成为监督者中的主体,更广大的普通民众的权利和诉求无从代表和保障便是自然而然的了。设若对人大代表的构成做些调整,加大普通民众代表的比例,依法厘定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身份,避免被监督者成为监督者的现象,是不是会更有利于民主制度的落实,更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贪官酷吏,更有利于普通公民权利的伸张和保护呢?

    记得2004年7月4日美国国庆日那天,布什总统在向中国网民发表谈话时曾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在中国,什么时候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避免其肆意害人,什么时候才好意思说,“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

                    (此文删节后载于3月30日《中国经济时报》一版,标题改为“为程序民主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