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新政深层作用
在统计局公布2009年70大中城市房价增长幅度为1.5%的质疑声中,昨天(2月26日)下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10年3月1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对于2010年3月1日(不含)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自中行春季前(2月3日)取消最低7折房贷利率优惠,升至8.5折以来,其他银行虽然未直接取消7折利率优惠,但均有不同程度的从严,主要表现在对借款人的审核要求更为严格:第一,单身的借款人必须是个人首次贷款购房;已婚借款人必须是家庭成员中的首次贷款购房者,这样的借款人才能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第二,银行对借款人月还款能力审核力度加大,除要求月收入证明在月供的2倍以上,还必须提供与收入证明相符的半年以上的银行流水。第三,目前银行对借款人的个人征信审核更为严格,要求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污点,如借款人一年内曾出现过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的还款逾期,银行会不留情面的拒签。春节后,随着二手房成交的逐步开展,这一房贷政策暗调的影响也迅速作用到交易市场。
市场交易在受到商袋利率政策影响下,部分消费者会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分析,春节后二手房成交中,公积金贷款比例从原来的15%左右,上升至20%左右(引自:新浪地产2月21日报道)。
在二手房市场交易信息从商贷转向住房公积金传导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即出台了新政,这一政策对投机性购房者会有一定的影响,进而短期内对交易量及交易价格均会有一定的影响力,当然笔者并不是要告诉您政策是在调整房价,只是说政策会对房价有影响,但调整的并不是房价,这一政策的心理作用将大于市场作用。这一政策是:职能部门再次通过金融工具对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的一次短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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