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银监会停贷令逼78家央企“自宫”


谢逸枫:银监会停贷令逼78家央企“自宫”
国资委“亲儿子”是否会退出房地产业务

  3月15日,央企连拿三地王;在舆论的浩大声势下,国资委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18日,国资委在强大的压力下重申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必须逐步退出房地产;19日,要求78家企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制定退出方案。国资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会议,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和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银监会针对房地产市场可能引发的信贷风险再度提出严控,3月26日晚间,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要求银行做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防范,对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停止新增授信。

  此举措也引起了银监会的高度重视,对于这78家企业,银行业要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已授信的要保全,并要停止对其新增授信。此外,继上月末央行和银监会联手对“囤地”房地产商贷款作出限制后,银监会再次强调,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应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

  在78家房地产为非主业的央企“磨磨蹭蹭”不愿退出市场的时候,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根据这一名单,目前多家银行已经要求分支行只能对名单中列示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等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对16家之外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而此前下发的存量贷款也要及时回收,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一直以来,房地产企业对央企集团的利润贡献颇多,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所以多数国企集团对“退房”工作并不热衷,78家房地产非主业央企的“退房”工作一直鲜有进展。现在央企红名单下发至商业银行手中,银行通过资金的收紧可以“逼迫”部分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这将大大提高非主业房地产央企的“退房”进程。

  针对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一事,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银监会已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要求其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继续加强风险管控工作。该负责人称,为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其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有关“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要求,今年9月,银监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继续加强风险管控工作。

  资深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表示,“清退令”吆喝大半年终于兑现,78家央企全部退出房地产业务,对中国楼市是一件“大好事”。央企退出在抑制房价上涨上起不小的作用,尤其对全国的房价会有很大的影响力,但导致房价下跌可能性不大。不过,一旦全部央企退出房地产业,集中抛售前几年抢的地王或土地,楼市恐怕要出现“抢地王”的现象。尤其是78家央企上握近50个地王,可能会导致地王再次被创造地王,最后又出现房价报复反弹上涨的情况。

  资深房地产专家谢逸枫指出,不过,从目前的政策看,未明文规定具体退出的时间和剩余的土地如何处理及在销售的房屋怎么解决等问题。但是银监会此番举措“警示作用大于实际效果”。在其看来,国资委的“清退令”速度之快已显示了管理层对于房地产调控“壮士断腕”的决心,而银监会对这一举措的反应,不仅是配合最高层的调控,更是对银行业信贷安全的考量。

  央企“退房”难,据国资委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位列清退名单的78家央企旗下共有房地产子公司227家,约占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公司数量的60%,资产总额占比15%,销售收入和利润占比为15%和7%。按照目前央企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6607亿元计算,要求清退的78家央企的房地产资产总额约为991亿元。这也意味着,有近千亿元房地产资产被滞留在78家央企内部。但现在距离今年3月国资委发出的“清退令”已过去8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等7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

   事件进展

    3月26日 银监会严控房市风险 停止对78央企授信
    3月22日 78家央企15工作日内须制订退出方案
    3月21日 北京潜在地王中服地块因新规被暂停交易
    3月19日 首家央企中远表态半年内退出远洋地产
    3月19日 北京暂停部分高价土地交易
    3月18日 国资委重申78家央企要退出楼市
    3月15日 央企一天捧出北京三地王
    3月03日 政协委员:央企应该退出国内房地产市场

  2010年12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由于房地产市场潜力巨大,如果贸然退出,再次进入的门槛和成本将非常巨大。即使目前房地产市场在宏观调控的措施下,出现了量缩价不涨的困难局面,但是由于看好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前景,多数央企集团对退出房地产业务采取的策略是拖一拖,看一看同业的执行情况,所以造成了今天这种“清退令”较难执行的情况。即使有些央企在挂牌出让房地产业务,大多数也是亏损企业。能为集团带来真金白银的,哪个央企舍得出手呢。比如11月29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旗下中核置业在天津产权交易所挂牌,以1.14亿元转让福清中核置业100%股权及债权。但是其本质是中核工业集团在甩包袱,在8月底之前,中核置业处于亏损状态。

  在行政清退效果并不显著的时候,监管机构要求银行通过资金的收紧来加速非地产主业央企的退房进程。此前国土部出炉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银监会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而继监管机构将房地产“黑名单”下发至商业银行后,日前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已在银行系统中传阅。

  某银行人士指出,银行已经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红名单”,要求分支行对名单中所列示的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授信额度,对除了16家之外的房地产央企,存量贷款要采取保全措施,尽早回收。存量到期收回的,项目贷款无法续贷。原则上不得对16家以外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

  银行人士透露,获批的16家央企名单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已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在通知中明确要求,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此外,目前监管机构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对于存在高价购地、跨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高等问题的高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密切关注其经营状况,一旦资金回笼出现紧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事件、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贷款和贷款展期。同时银行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闲置土地核查处置工作,妥善利用闲置土地信息,对闲置土地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未进行相应使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向银监会或者相应银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说明。

  资金和土地是房地产企业未来成长的核心,而在货币政策开始步入紧缩通道、融资渠道几近关闭,房企现金回笼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房地产非主业央企的“退房”潮,以及并购潮必将加速到来,房企整合加速。房地产行业内兼并重组交易势头正劲。展望未来,当重大并购重组交易能够得以释放,大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即“强强联手”的交易有望成为可能,地产巨头间的并购呼之欲出,或将形成新的“航母级”企业并形成国内房地产行业的新格局。

  针对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相关各方认为,这无疑给16家大型房企集团打开了并购之门。比如,招商地产此前就曾表示,公司正在密切关注央企准备退出的房地产资产,正在与一些央企进行洽谈。招商地产非常看好78家央企地产项目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目前正在和这些企业商谈收购和合作其退出的项目事宜。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对于部分央企清退出来的房地产项目,相关各方的整合意愿并不强烈。在挂牌出让的企业中,成功转让的也仅有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北京金中都置业公司项目、中石油北京都市圣景地产项目,整合方对其余项目的兴趣并不强烈。

  非主业央企清退房地产项目,严重依赖并购市场的活跃程度。而此前,那些“不务正业”的央企即使出售房地产项目,也是将一些毫无盈利能力的企业推到市场交易。“出售资产具有恶化的财务报表和黯淡的投资前景,怎能吸引企业来接手呢?”而很多盈利能力强、土地储备丰富的企业,央企自然毫无出售意愿。现在让银行通过卡住资金的方式来“倒逼”央企清理房地产业务,或许将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国资委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家。据初步统计,2009年,这16家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国资委表示,中央房地产企业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