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国家统计局表示,房地产价格统计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将从2011年起实施。
据悉,明年房地产统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快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
当然,这项房价统计新规,需要统计部门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确保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质量,切实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
这样一来,房地产价格统计数据长期存在误差的现象将有很大改变,而房价数据来源过于单一、缺乏准确性等让社会各界纠结不已的事情也会释然天下。
值得庆幸的是,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价格统计方的数据都由房地产商提供,从而影响价房价准确性的时代恐怕将渐进成为历史。
我觉得,先前房价数据偏离事实,不仅是因为开发商造假或随意性导致数据采集源头有问题,还在于计算方法不科学。比如,国外房价统计大多采用的是中位数,而我国采用的是平均数。可见,数据采集源头必须要改变,不能单方面听开发商谎报或误报。这次房价统计新规,直接去采集房管部门交易价格(或者叫网签成交价),我看很棒,也符合统计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客观性等特点。倘若再去明察暗访或者计算方法要多借鉴国外经验那就更完美了。
其实,开发商在房地产调查中有意造假或误报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开发商造假或误报之后,某些职能部门出于某种目的再造假或再误传,势必会引起社会大众的一头雾水和强烈不满,也会让决策层或管理层误解。
此次房价新规的出炉,虽然不是楼市调控新政的重拳之一,但对楼市调控组合拳的出招会有基本真实数据的支撑,让大家最起码在房价上少一些朦胧或欺骗,多一些清晰或诚实。
诚然,房价新规的实施,对房价数据迷局提供了解码器,也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不过,有句俗语,叫做:真实的话不好听,好听的话不真实。那么,2011年以后的房价话语权,不在开发商那里,也不在所谓的专家学者那里,而在房管部门网签的实实在在的成交价里,房价再闹鬼,恐怕概率不大,也不太有机会。
我以前在博文中提到,此次房价统计新规主要是针对一些大中城市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房价统计,还远远不够,县域楼市房价的统计尚处空白和盲点,其他一些城市的房价统计还处于自由状态,但房价泡沫的敏感区可能在一线城市或部分二线城市,但房价泡沫的重灾区一定是在三四线城市包括县城镇楼市,因为,现在全国近3000个县域楼市的成交量远远大于不到300个市域楼市的成交量,我所调查的一个地级市,县域的成交量不仅已经占了全市楼市成交的半壁江山,还大大超过了市区楼市的成交量。
补充一句,对于三四线城市包括县城镇楼市的房价统计势在必行,不可留白!因为这些带有泥土气息或“三农氛围”土地上的房价,早已不是那么清纯和质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