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区域经济与协调城乡发展
张政斌
近年来,将城乡发展与区域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战略已成为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瞩目的焦点,反映了两者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体现了发展战略的宏观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特点。
1.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及实现条件
城乡协调发展是指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城乡之间通过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市场,互相服务,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日益融合、持续趋优的动态发展过程。其实质是破除城乡分割和对立,加强城乡联系,推进城乡平等与融合发展,形成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生态和谐化、社会文明化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实现城乡一体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工业化基本完成,迈向后工业社会;(2)城市化发展从市区集聚化阶段进入郊区扩散化阶段;(3)都市型农业现代化初具规模;(4)中心城区和郊区之间快速交通协调发展格局逐步形成;(5)城乡平等发展体制初步形成。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指多个行政区经济在体制上组合成为更大规模的经济共同体。其实质在于以区域为基础,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是:在协调发展区域内,消除阻碍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一切障碍,以及一切以区域界限为依据的歧视政策和行为;区域中心城市有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经济整合程度高,并形成区域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城乡协调发展主要着眼于行政区域内部城乡的协调发展,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则更多地着眼于跨行政区域的互动协调发展。因此,城乡协调发展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城乡协调发展要实现的交通协调发展、市场协调发展、产业协调发展、制度协调发展、空间协调发展和社会文明协调发展等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也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实践任务,两者存在紧密的内在关联性。
2.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应注意城乡区域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律的差异性
我国城乡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律具有下列明显差异:
(1)农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而农业是经济效益低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大的产业;城市经济以非农产业为主,其生产效率比农业要高得多。无论是土地和资本的产出率还是劳动生产率,农业一般都不及非农产业。
(2)在城乡之间,存在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规模报酬递增幅度的差异。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和扩散速度低于工业技术创新和扩散速度,加之我国农业本身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经营特点,因而在目前城乡生产技术水平木高及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农业经济的规模报酬递增幅度一般要低于工业经济的规模报酬递增幅度。
(3)农民的收益与风险呈一定的负相关关系,而城市居民的收益与风险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相比,农业生产更多地受控于自然条件,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生产和经营,而且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越大,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损失就可能越大。而在城市经济活动中,更常见到的现象是,风险越大,收益就可能越高。
(4)城乡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平等。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在城乡之间实行了一系列有明显差别的体制和政策,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目前,虽然有一部分体制和政策障碍已经基本消除,但在城乡居民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依然可见。如目前在城市实行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制度尚未覆盖到广大农村,农村人口没有享受到现代福利社会带来的福利,而只能以各自所承包的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替代物,因而难免会导致地方政府职能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而且,城市贫困人口还可―以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而大量的农民难以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5)城乡资源配置效率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分工程度低于制造业,因而它所能获得的利益也将小于制造业,并使得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制造业。另一方面,由于城市非农产业布局具有集聚性和专业化等特征,易于通过产业集聚与产业间的专业分工和协作来获取集聚经济效益、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而分散性和多样性则是农业生产布局的基本特征,故农村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要远低于城市地区。
综合言之,农业主要是一个社会公益性的产业,因而应当弱化农业土地的就业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强化其生态保护功能;农村地区又是一个资源配置效率相对较低的空间,因而不宜向农业和农村索取过多的经济增长效益,而应通过统筹城乡发展,构建一种由城市空间返还一部分效益给农村空间的补偿机制。
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宜分层次、分阶段循序渐进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长远战略和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分层次、分阶段循序渐进。英国学者彼得•罗布森认为,协调发展可分为合作、协调一致和协调发展三个层次。合作是指在某些特定领域内各城市、各地区在政策和措施上自愿的、非强制性的互动行为。协调一致是指各城市、各地区以协定的方式统一行动、统一制定法律法规等。协调发展则是指将某些经济职能和手段指派给同盟或共同体,并在同盟或共同体层面上协同运作。从上述三个层次来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大多处于第一层次或由第一层次向第二层次跨越。在不同的层次或阶段,有不同的战略重点和措施。第二层次的战略重点是加强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区域协调,如实行共同的经济政策,建立共同市场制度,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或行动准则等。
4.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重视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在经济区域与行政区划整合的过程中,首要动力是经济利益。毫无疑问,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所带来的整体利益要大于各城市、各地区孤立发展时的局部利益之和。但如何分享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又是一个极为重要而敏感的问题,它既影响到协调发展能否实施,又关系到协调能否持续下去并取得成效。实践经验表明,区域之间的经济利益若得到了兼顾,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将趋于密切。因此,区域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及其公正性和可接受性便成为瞩目的焦点。公正的利益分配方式不仅有助于保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程中的社会稳定,而且有助于国家生态安全的总体部署。
我国现行税收、财政、金融划地而治,行政区的利益边界与经济区的利益边界不整合,而协调两者利益分配结构的谈判机制、监督机制、仲裁机制又未相应建立起来,极大地制约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另一方面,区域经济发展中客观存在的不平衡性,也要求建立区域之间的转移支付制度或利益补偿机制。而现行区域之间利益补偿机制的缺失或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和转移支付能力不足,难以取得理想的互惠互利的预期效果,促使地方政府寻求地方利益的扩张冲动远胜于对区域整体利益或共同利益的追求热情。
5. 走自己的路,创造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
面对入世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我们一定要客观、冷静、全面地分析,既不可夸大冲击、盲目恐惧,庸人自扰;也不能无视影响,无动于衷,束手无策。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理出可行思路,拿出过硬措施,趋利避害,破难而进,从重重困难中,闯出一条生路来。
任何一个地区的发展,实质上都是该地区自身能量的释放,任何一个领导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卓有成效,都必须努力寻求自身能量释放的最佳途径,走自己的路。所谓“路”,一是发展思路。要吃透县情,理出发展思路,先干什么,后干什么,闯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发展之路。二是振兴之策。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出发展优势,培育经济增长点,创造本地的特色。任何地区,哪怕是最贫困的地区,也会有自身的优势,比如贫困县一般矿产资源都比较丰富,劳动力资源也很丰富,畜牧业和养殖业比较发达,要扬长避短,谋求振兴之策,突出经济发展的特色。“物以稀为贵”,市场追求的就是特色。特色,到处都有,就看是否认识,是否全力培育。
6、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的,工业化是城市化的经济内容和发展的原动力,城市化是工业化的载体和空间落实。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只有依靠加快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通过减少农民数量才能达到富裕农民的目的。因此,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加快城镇化进程,也应成为区域经济的重头戏。
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加速推进区域城镇化。城市密集区周边的“城郊型”县(市),要着力融入城市经济,以提高城市化水平为重点,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动力,做大做强县城和中心镇,增强城市对农村的集聚和带动能力;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村人口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还应围绕增加农民的非农就业和提高农民收入展开,特别是要重视解决就业问题。当前要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取消一些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当政策。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农村的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工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地区的非农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