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艾佛斯:我好乱啊
今晨,程鹤麟发围脖说:“上周港媒纷纷报道,指携自用iPad往内地要缴税。有人携iPad入境,以内存文件照片证明是自用,仍被征税千元。但东总@刘庆东 亲口告诉老程,他携iPad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检查后说,旧的自用品不征税。于是他天天带进带出好不得意。有谁能告诉老程,先前那位是咋回事呢?”
同样是从香港携iPad进深圳,有人要缴税千元,刘庆东却不用缴税。
东总@刘庆东 留言进一步证实其所言不虚:“我觉得是政策有调整。对我们这种在港深两地跑来跑去的人,不会对自用的IPAD征税。昨天晚上过深圳,福田口岸海关抽查,关员把我包内的IPAD拿起看了一眼,又放回去,问都没问。”
跟随的几则网友留言都证明东总正确:
乐乐湿妈:那条消息一看就是假的~~帖子里写着“自用一年”,ipad上市哪有一年?
喜希:偶的也没收费,严重怀疑假新闻,破坏政府的形象。哈哈哈
havingfun:谣言碰到常识,就没有谣言了。带一个,不管新旧我都不相信会征税。带好几个,有做贸易的嫌疑,征税不足为奇,全世界都一样。
旺仔聪在用乌班图:已经询问过相关人员,上海海关表示自用物品不收税
赵大彭彭:那条原文貌似已经被删了
仔薯涂糊:国内也有ipad,海关如何证明所带ipad不是从大陆带出去的?要不就是被海关的无知职员给坑了,要不就是在编新闻。
上海《青年报》26日的消息称:“据记者最新了解到,对于在海外新购iPhone、iPad,若是旅客自带唯一的一台,且必须是入境时已开封使用,才能享受免税。”
可是东总@刘庆东发了另一则留言又显示,好像征税之事也存在——“昨天辩论会前,汉良兄说他亲身经历了携IPAD往内地被征税,他不得不回到上水,把IPAD交给友人暂时保管,他再赶去深圳。但我从深圳出香港时主动报关,确实被告知,自用的旧IPAD不用报关,也不会征税。”
郑汉良的身份情况跟刘庆东差不多:香港居民、常往返深港、讲纯熟的普通话、携唯一的一台已开封使用的iPad进入深圳,怎么就要被征税呢?
以下几则网友留言也都各有各的说法:
他爹说 关键就在“主动”向海关申报,主动与否,是个态度问题
文不弱 回复@havingfun:深圳电视台采访了深圳口岸的海关,说如果自用要填表登记的
孩子与猫兼得:最好就是您出关的时候申报回来自然没问题,或者出去申报资产,回来资产减少购买了IPAD,估计也行。否则就征税。
潮崖 :今天又有新闻说自用奢侈品也要报税
扮清纯 我也老过关。罗湖那边每个班组检查力度和积极性都不太一样
人民网26日《旅客携自用iPad也要征税?深圳海关解说相关规定》:“罗湖海关人员表示,从今年4月开始,iPad一直成为走私热门,罗湖海关每天至少查获10多台违规入境的iPad,涉嫌走私的案件达60余宗。为此,罗湖海关加强了检查力度,即使是自用者,也须缴纳1,000元税金。”
究竟怎么回事啊?网友艾佛斯说:“我好乱啊”!
程鹤麟的提议是:仔细领会人民网这篇报道的这句话:“罗湖海关加强了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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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港媒的有关报道
攜自用iPad北上徵稅千元
(明報)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港人帶iPad返內地,縱是自用的舊機,也隨時要繳稅千元。據內地傳媒報道,內地海關為打擊猖獗的走私活動,從8月起實施新措施,旅客包括港人若攜帶iPad這類不獲豁免的影音產品返內地,縱然產品已開封及屬自用,一樣要按市值向海關繳交20%稅款,最少徵收1000元人民幣,新措施令不少網友嘩然。
上海《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一名在美國工作的張姓旅客,早前從香港回內地時,經過羅湖關口時被內地海關截查,搜出了他使用多時的iPad。儘管張向海關人員展示iPad內的文件及照片證明產品是自用,但最終仍被迫繳交1000元稅款,令他非常氣憤。內地海關消息則指按新措施,有20種產品屬「縱已開封,若旅客攜帶往內地一樣要繳稅」,包括iPad、電視機、錄影機、攝錄機等,據悉新措施是為打擊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