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第三种哲学


面对第三种哲学

 

    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总是要改变世界的某种形式。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地球上就出现三大现象:(1)殖民主义体系的瓦解;(2)共产主义阵营的形成及“冷战”的开始;(3)美国的勃兴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而此次“9.11”事件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人们还来不及思考。虽然事变的信息还未能充分消化,但我已感到这次历史大事变将刺激人文思考与社会科学的发展。事实告诉我们,高科技、现代化、宗教等,都具有双面性,原子能、生物化学、宗教经典可以用来救人造福人,也可以用来杀人骗人。在双向可能性之前,有一个正确的前提,显得格外必要。这个大前提,应当是人文前提。纽约的一声爆炸,把尸体堆在人们面前,也把一系列的哲学与社会科学问题展示在思想者的面前。例如:以财富为主导的人类社会是否因把宗教推向边缘从而引发宗教反抗?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的关系是平等竞争还是压迫剥削?导致恐怖主义的原因是什么?主要是经济原因还是种族、民族原因,或是宗教文化原因?恐怖分子钻了自由与人性的空子之后如何保持自由与人性的价值体系?自由与安全的矛盾、自由与限度的矛盾如何处理?在恐怖主义的打击下,人类如何保持正常的心理状态与日常的生活秩序?

    多年来,我不断地谴责暴力、告别革命,从思维模式上,就是要告别“你死我活”的模式,而要肯定的是“你活我活”的共同活的理念,托尔斯泰、甘地等,也抗争,也呐喊,但他们的原则不是前者,而是后者,是通过妥协达到“共同活”的目的。我体验过“你死我活”一旦作为国家民族和个人的行为准则时会造成怎样的灾难与恐怖,所以对“彻底革命”提出质疑和叩问。但是,此次纽约的恐怖事件却告诉我,世界上还有一种比“你死我活”更彻底、更可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这就是“你死我死”大家死、共同死的方式和准则。恐怖分子的行为既是杀人的,又是自杀的。他的身体就是一颗自杀式的炸弹。如果他们想保留自己的生命,即想到“我活”,就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胆子,也不可能完成这么大的谋杀行径。飞机上的驾驶员、服务员和乘客,通常只有基督教似的“你活我活”的想法,以为劫机者只是为了某种功利目的,大家姑且不作抗争而共同活下来,连“你死我活”拼搏一场的念头也没有,更不会想到劫机者脑中心中是一种最危险最残暴的理念,即“你死我死”一起化为灰烬的理念。倘若机员和乘客们意识到暴徒的行为准则和理念,怎么也得先争个“你死我活”。

    当我发觉出现在纽约天空与地上的“共同死”原则时,深深感到恐惧。中国过去就有一种自己不要命又要人家的命的人,我们的聪明的祖先将这种人叫做“亡命之徒”。在古代社会中,亡命之徒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能拼杀几条人命就了不起了。而当代的亡命之徒,却在飞行学校和特别训练营里训练过,他们可以驾驶最先进的飞机,可以使用最先进的通讯联络系统,其效果就大不相同。纽约事件说明,亡命之徒一人敢于亡命,可以使成千上万的无辜者陪着粉身碎骨。

    亡命之徒的原则就是“我死你死大家死”的原则。一般地说,人总是追求生存、发展,具有生存原则,包括自我生存以及与他人共生的原则,但亡命之徒没有生存原则,他们只有死亡原则与仇恨原则,这是一种纯粹破坏性、毁灭性的原则。我不相信有世界的末日审判,但是,相信有一种通向末日的手段和方式,这就是亡命之徒“我死你死大家死”的手段与方式。末日状态是人类多数人同归于尽的最恐怖的状态,而恐怖分子的思路恰恰连着末日的最后景象。

    有人为死士哲学辩护,说中国古代的某些义士如荆轲,也是抱着“与汝偕亡”的“共死”观念去刺杀暴君的。这一比喻很容易混淆是非。首先,荆轲虽不怕死,但还是要争取活;第二,他只想刺杀一个暴君,决不滥杀无辜;第三,他堂堂正正,负起行动责任,绝不赖账。除此之外,我还想说,荆轲使用暗杀手段的抗争办法,并不是中国文化的精华部分,这一点,两千年来的中国知识分子似乎都在沿袭司马迁《刺客列传》的观念,不敢提出质疑。其实中国古代文化最优秀的部分体现在伯夷、叔齐这些人身上,他们也反抗,但不用暗杀这类暴烈手段。今天,世界文明已发展到这种程度,更不应当笼统地讴歌荆轲精神。不过,现在需要面对荆轲与第三种哲学的,首先是美国,而不是中国。

200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