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程序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包含以下基本操作程序:
一、评估项目的核准(仅限于核准制项目)
二、项目洽谈与签约
三、委估森林资源资产现场调查(或核查)
四、评估相关资料的现场收集
五、相关资料的分析与整理
六、评定估算
七、提交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注:关于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制度,请参见财企[2006]529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中“第四章 核准与备案”部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以总体、森林类型或小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估算,主要方法有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成本法、清算价格法和其他方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选用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综合确定评估价值。
林木资产评估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市价法包括市场价格倒算法、现行市价法;
2、收益现值法包括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
3、成本法包括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格法。
林地资产评估主要有现行市价法、林地期望价法、年金资本化法、林地费用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