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写过博客,大意是不要让创业板最终沦为“中超”。
根据Wind数据,创业板首发上市的28家公司,平均市盈率为69.66倍,其中有三家超过100倍。而创业板的高估值并没有高增长来支撑。2010年上半年,深圳主板收入和利润增长率分别达到55%和97%,创业板却只有可怜的28%和26%。突击入股的PE,莫名其妙离职的高管,众多的员工持股……种种迹象表明,在 11月1日解禁潮这后,高估值低增长的创业板非常可能变成“套现板”。
目前的情况是:沪深两市高增长、低估值的绩优股众多,除非对那些概念炒家,创业板不具备投资价值。本来企业上市制造富人也是正常的事,只是那些曾经的企业高管纷纷离去,这个企业的未来不得不令人担忧,反正都是打工赚钱,套现了,再去哪里不是一样,离开这个企业,鬼知道它今后如何,其实,真的最了解这个企业未来的应该是他们。你说,他都不想长久分红下去,股民们不就是冤大头吗。
其实,他们早就拉出在解禁后第一时间套现的架势。
一般有两种情况高管们不会套现,一是企业质量好,有远大的前景。如果创业者坚信自己的企业会成为未来的微软,GOOGLE就不会为眼前利益匆忙套现,谁不想永远分红。二是估值合理,甚至有几分低估,高管们相信公司的价值会逐步呈现,未来股价会越来越高,现实套现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
但是这两个办法都需要以“制度创新”为基础。其实也不是什么创新,而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行之有效的制度。这里只举两个比较重要的制度。
一是让市场决定哪个该上、哪个不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角色不是万能的上帝而是看门狗(Watchdog),只要有投资人感兴趣,股票发得出去就应当准许创业企业上市融资。因为高科技的东西层出不穷,让行政官员判断哪个企业的技术路线有潜力根本是天方夜谭。行政审批还人为地限制上市企业的数量,而且相当于用政府信誉给企业做了“背书”:潜台词是:权威部门从数千家侯选企业中“精选”出128家,优中选优的质量差不了。行政审批这成为制约创业板企业质量和造成高估值的根源。
二是引入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制度。做市商是海外资本市场的重要角色,他们同时报出一只股票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例如9.8元买进,10.2元卖出)。国内监管部门对做市商的理解还停留在活跃交易的层面。由于预料到创业板上市的火爆,监管机构认为引入做市商是多此一举。其实做市商才是真正跟踪研究企业的人,是价值的发现者,是对价格负责的人。假设做市商通过研究认为某股票的合理价格是10元,于是挂出9.8元和10.2元的买入、卖出价格。如果它不经研究或者故意虚报价格,比如以19.8元买入、20.2元卖出。那么持有该股的投资者会一股脑地将股票抛给这个“冤大头”。反之,如果报出5.8元买进,6.2元卖出,投资者会迅速将这个做市商“淘空”。做市商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保障了交易的规范和效率。例如纳斯达克有6000多个做市商,每只个股都有多个做市商参与交易。海外市场干脆以是否有3家以上做市商作为批准企业上市的依据,中国为何不在创业板率先引入此项制度创新呢?
淡化行政申批,将抉择权交还市场,引入做市商,创业板企业的质量提高、估值合理就不会成为套现板。
不要让创业板变成套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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