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人”的选择,从来都是只有一个结果,以自我为中心的围绕着“利”字转。因此,对于这一次重庆若干家银行签所谓的自律公约,约束房贷放款方式我们的看法是,注定以失败告终。
若干年前,我们也曾经看过类似这样的所谓自律公约,比如曾经的彩电价格联盟之类的就与这种自律公约极为相似,但其结果我们早已经看过了,首先违背约束的恰恰就是参与联盟的企业。别看大家都参与了进来,其实是各自心怀鬼胎,其是希望公约能够约束住别人,萨满教自己从中渔利,而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对于银行业来说,大家应该遵守的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大家自由竞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大家行内凭本事吃饭,又何必要强求大家一律?这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