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铐律师,法院内部程序可以代替法律追究吗?


云南玉溪市澄江县一名律师因没有顺从法官的意愿,法官竟叫法警用手铐把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晒太阳40分钟左右。15日,云南省高院公布澄江县法官铐律师事件处理结果:澄江县法院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撤销了洪猛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同时决定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见09716号《京华时报》)

  看见这样的消息,不禁汗颜!

 众所周知,法官是公平与正义的代表,也有着审判行业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公众期盼的职业道德。法官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以确保司法公正,更要谦逊文明、勤勉敬业以保障审判效率。

 在这里我们不说《法官法》以及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法官职业的内容,通俗的讲,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爱憎分明,疾恶如仇;公正不偏,刚正不阿;敬业进取,精益求精;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而影响法官职业道德培养的主要原因有:1、法治理想与人治现实之间的矛盾,影响着人们严格遵纪守法,也影响着法官严格执法,并直接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低下。2、是执法环境不够完善。3、法官个人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

所以,在推行法治社会的时候,应该建立良好机制,为培养法官职业道德打下良好基础:

(一)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保驾护航。

(二)改革现有种种不利于生产力发展,不利于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不合理制度,建立新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体制,包括审判制度、司法制度、组织人事制度、物质分配制度、廉政制度、工作制度等,彻底实现法院内部系统管理体系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在严肃执法、依法审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上,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打击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妨碍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行为,包括上面所说的各种弊端和腐败现象,为法官职业道德培养提供一个清新的环境。

(四)有效地保护法官的人权,提高其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调动法官工作和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实现职业道德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从“不敢为”到“不想为”,“使法官的自律不再是无价值的牺牲”,而是“有利可图”。

(五)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使法院领导比普通法官更自觉地、更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真正地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但是,这些都是从整体方面出发所做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不论中国的法制机制如何的完善,假如执法队伍里的人们不真正去实践和改变自己的话,一起都是白搭!要是每一位法官都来拷问拷问律师的话,法官的素质和形象何在!律师的权利何在!中国的法制何在!据所知,香港法官的誓言中说:无惧、无偏、无私、无欺。大陆的法官们,不妨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