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个特别的决定,即《市委、市政府关于向深圳学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要根据深圳推动科学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广州实际,明确学习的方向和重点。为此,《决定》从7个方面扼要介绍深圳经验,并相应提出广州学习和努力的方向。一是深入学习深圳建设自主创新体系的经验,努力提高广州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深入学习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经验,加快建设广州现代产业体系。三是深入学习深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经验,增创广州体制机制和对外开放新优势。四是深入学习深圳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的经验,着力提升广州城市文化软实力。五是深入学习深圳强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经验,全面提高广州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六是深入学习深圳建设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的经验,加快广州宜居“花园城市”建设。七是深入学习深圳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细读一下,一方面,为广州终于可以委屈自己向深圳学习感到高兴。我曾经在很多场合讲过,广州市政府部门与深圳市政府部门过去几乎是“老死不相往来”,更谈不上学习。在我这十多年来的观察和研究中了解到,珠三角城市之间的不合作或少合作,其实最主要就是广州与深圳之间的问题。显然,有了这个《决定》,广州与深圳的交往的“冰冻期”会被打破,联系会多起来,是一件大好事。但从另一方面看,《决定》列举的了7个主要经验,我似乎感觉到这个《决定》的执笔者们还是停留在传统的旧思维中,关注和学习的还是自己感兴趣的那些东西,而深圳真正领先于广州的方面,《决定》似乎未给予足够的关注。至少我认为深圳还有以下四个方面值得广州学习。
一是流通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方面,深圳一直做得相当好。深圳早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开始培育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以及出台物流园区规划,正是由于这种超前的意识,导致深圳是广东省流通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做得最好的。2001年广东省“流通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也是在深圳召开的。十多年来,深圳培育了一大批全国知名的大型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商业街、大百货、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大型物流中心或园区等,在流通业的相当多领域,深圳后来居上,超越了广州。
二是内源型经济与外源型经济的协调发展方面,深圳的本土民营经济及上市公司比广州强得多。类似于华为、海王、创维等这样的制造业企业,类似于新一佳这样的流通企业,都是标准的全国知名的民营企业。但广州除了房地业外,几乎所有的全国知名企业,都是国有的。这在全国都相当罕见。民营企业在深圳生存的土壤显然比广州强许多,因为广州没有生长出几个类似于深圳那样全国有名的民营企业。
三是在开拓国内市场与扩大出口方面,深圳也比广州领先。深圳的制造业及流通企业,在扩大出口市场的同时,也在国内大力开拓市场,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连锁卖场和企业,例如,布吉农产品市场、海王药业、华为、中兴通讯等。研究发现,深圳半数以上的企业,是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同步发展的。有些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开拓相当成功。
四是在产业运作与资本运作方面,深圳同样优于广州的企业。过去三十年中,广州企业虽然也有海印集团等企业进行过资本运作,进行过“借壳上市”的操作,但整体而言,广州企业界很少有资本运作和品牌运作,在全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广州远远弱于深圳,与其经济实力严重不匹配。广州企业界根本没有形成一种现代资本理念,甚至被某种力量所压抑。上海政府推动各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并鼓励本地汽车、钢铁、酒店、零售等各种企业到全国各地进行收购、兼并、扩张,深圳市企业界普遍也有类似的资本运作意识,但广州却好象是一块“冰土”,少之又少。
我认为,以上四点,比起《决定》七点中关于自主创新、文化软实力、生态城市这些所谓的经验来,具有更深层次更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意义,是广州的真正弱势,更是广州长期忽略而却越来越严重的主要问题所在。
此外,深圳市各级政府部门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效率、职业意识、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更值得广州市部门的某些公务员学习。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多数公务员热爱专业学习,对本职工作主动负责,积极推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事业心和公心都较强,工作效率较高,对陌生人和公众来办事很少打“官腔”。而这一点,广州市某些政府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却缺少这种气氛和精神,他们缺少一种工作激情和工作状态,有些人甚至常常抱着一种应付的心态和“做不做都无所谓”的态度,“不作为,不所为,无所为”,官僚习气不轻,对群众和陌生人来办事常常拿腔拿调,熟人和不熟悉的人效果两样,创新精神不足,看领导眼色行事,怕承担责任。过去相当长时期内,广州市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不重视与内地的合作、不重视国内市场开拓、资本运作滞后、治安问题多、百姓抱怨多、城市规划乱等问题的产生,无疑与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群体的这种状况有关。
总之,深圳和广州之间互不理睬的“坚冰”一旦打破,或许珠三角将迎来一种崭新的气象。我真诚地对此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