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培训教材(62)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也应分期摊销扣除,以防止可能出现或者存在的法律漏洞。但是,对于这个兜底条款所规定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如何具体摊销,并没有规定,所以有必要对此类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摊销办法予以明确规定。根据规定,除了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分期摊销外,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这里之所以未对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做界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非常复杂,无法简单的予以统一认定,只能根据实践情况发展的需要,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对此加以个别认定。

  新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缪慧频 )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主要包括企业的开办费支出等。由于企业发生的开办费支出,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因而应在企业的存续期内平均摊销。为了规范所有企业的开办费摊销,税法会根据全体企业的平均存续期,规定一个合理的摊销期限。企业的开办费支出,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交际应酬费、咨询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开业典礼费等,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中国税务报)

  这里大家要注意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范围缩小。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第六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装修修理等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或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后续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如果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话,则要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形式进入成本费用,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如果计入当期损益的话,则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进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税务上与会计处理上并不一致,而是存在一些差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分为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前者可以在发生时直接税前扣除,后者需要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期间内平均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