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毛泽东雕像的女孩子应当为什么而道歉?


见到那个女孩子写文章为其骑上毛泽东的塑像照相而向国人道歉,本人颇不以为然。

事实上,就她的行为本身而言,是有所不妥的——这涉及到对公私财物的爱护与行为本身未免不雅的问题(至少女孩子还是矜持一些为好罢);但这应当与被骑者是何人无关!

某些人对这件事情大做文章,并极尽羞辱漫骂之能事,是在于她骑的这个雕塑的身份与众不同,而不是在于她骑塑像这个行为本身。

记得我们当年上小学时所出版的图画本中,所画的刘少奇的脖子上被勒个绳子,并在脸上打上红叉;蒋介石则太阳穴上贴块膏药,并也在脸上打上红叉;批孔时,孔子形象也被丑化,并曰打倒孔老二;据说那时还有人因为把一张印有毛泽东像的报纸坐在屁股下面而获罪……这一切都说明了,在中国,道德是虚伪的,它很多时候不是注重一件事情本身的对错,而是注重这件事所涉及的当事者的身份。对刘、蒋、孔进行人格污辱就是无可指责甚至是可以提倡的,而一个无知的女孩子爬上了所谓伟人的雕塑上照相却是应当受到谴责的。那么试问,如果这仅仅是一个普通人的塑像,你们还会如此大做文章吗?如果这个女孩子的行为是因为这个塑像人物的特殊身份而才被认为具有一种污辱性,那么,如果这种行为是指向普通的人岂不就成了一种正当的从而可以视而不见?对此我们要问,难道普通的人就没有捍卫尊严的权利吗?由此推而广之,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的人,那么我们之间是否就可以肆意的互相污辱攻讦而不以为然呢?相信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会反对这一点。那么一些人为什么对这件事如此反应激烈呢,无疑是其脑海中的陈腐的等级观念在作祟。他们是在捍卫一种等级观念和心中的神明,而不是在捍卫一个人的人格——哪怕是一种人格的象征。在当今社会,这种观念难道还有什么值得推崇之处吗? 梅因爵士指出:所有的人类进步运动,都是一种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国人,何时才能不被那种陈腐落后的等级观念继续左右自己的思想呢?而国人的等级观念,又何止仅仅表现于此呢?

所以说,那个女孩子错在不该骑上塑像,而不是错在骑上了毛泽东的塑像。所以,她大可不必为骑了何塑像而说明什么,她只需为她的这个行为本身说明什么。甚至我们可以说,这个女孩子不必为骑上什么人的塑像而道歉,而只须为这种行为本身而反省就足够了——现实的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中国人,不雅的行为恐怕并不鲜见。那么,就此事件而引发的反省的就不仅仅应当是这个女孩子,还应当包括我们每一个人。

                                       

200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