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最关键的岗位上?
刘纯银
全国组织部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七、八期培训班20日、21日分别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18个省区市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长近1300人参加。(11月22日《人民日报》)
毛泽东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选拔得准不准,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很好落实,关系到党和人民的事业能否得到良好发展。由于组织部门是管干部的职能部门,组织部门当好用人原则的“守门员”,是选准干部的重要一环。
这些年来,我们党的各级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有效地选拔了一批又一批合格的和比较合格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选拔的优秀年轻领导干部,保证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一些地方、一些党组织在贯彻执行干部路线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致使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了一味地强调年轻化,任人唯亲、重才轻德以及只看干部外在表象而不识别干部内在本质等方面的偏差。
如何避免再出现上述偏差呢?这就需要各级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当好用人原则的“守门员”。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以用人为中心选人,把干部用对、用好、用强。始终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优先提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错误做法,从制度上保证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干部任职年龄结构,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只有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政治教育,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从严管理贯穿到干部工作全过程,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只有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才能让那些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好干部真正得到提拔重用。只有各级组工干部以对党组织高度负责、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选人用人,才能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后继有人、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