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为何解职中文部记者?


       据德国《柏林日报》8月22日披露,“德国之声”电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女士因“亲华言论”被停职。经她证实,“德国之声”电台26日下午对她召开了“批判会”,并正式通知她无限期停职反省,要求她在停职期间不得对外接受媒体采访,也不能上“德国之声”电台的节目。而“德国之声”对此的解释是,张丹红“没有维护德国之声所一贯坚持的维护自由民主和人权的价值观”。(8月29日东方网)

    笔者没有留学德国的经历,对德国的“自由民主”知之甚少。但作为一个新闻爱好者,我知道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联合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报业道德规则》第一条就规定:“不得歪曲或隐瞒事实”,第二条是“不得以谣言当作事实。” 而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制订的《报业准则》第四条则规定:“凡一切新闻事业,当以对读者之诚信为其基础,故必须诚挚、忠实与正确。报纸为争取读者之信任,不论任何情形,都要力求正确。”日本新闻协会制订的《日本报业准则》第二条则规定:“报道新闻之基本守则,对于所叙述之事,必须正确与信实。”世界中文报协所订《道德公约》第五条也曾规定:“正确:报纸应努力作正确的报道,每一则新闻都应完整和客观,不可偏颇、歪曲、夸大或故意隐瞒及遗漏。”

    可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报道的宗旨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实事求是,让人们在第一时间知道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新闻媒体对新闻报道真实性的不懈追求,是赢得公信力和尊重的基础。在真实的前提下,舆论监督才是有力量的,媒体的“收视率”或者“发行量”才是有意义的。

    那么,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张丹红女士被“德国之声”解职的起因。据张丹红女士介绍,导致她遭受“德国之声”电台封杀的直接原因,就是她在8月4日德意志广播电台的一档采访节目中真实客观评价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言论,以及她理解中国政府禁止“藏独”和“法轮功”网站的态度。

    就因为张丹红女士真实客观的新闻言论,触动了西方政治媒体的敏感神经,将她在西方所主张的新闻自由的平台上公开言论,当成对“新闻自由”的背叛。因为德国媒体几乎不说中国的好话,连德国前总理施罗德表示不同意见的文章也不能在德国发表,而要在美国发表。可见德国媒体的反华舆论已经形成气候,容不得不同声音。这正如美国《侨报》8月29日发表的文章中所说,“在一些西方媒体看来,新闻自由的相对性突出表现在对东方特别是对正在崛起的中国用有色眼镜看。他们把新闻自由的相对性原理运用于中国,倒不全是因为东西文化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其无法接受一个崛起的大国与自己平起平坐,而这恰恰暴露了他们内心深处的忧虑和惧怕”。

    所以,张丹红女士被“德国之声”解职,看似是一个偶然事件,其实也恰恰暴露了西方的主流媒体的所谓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实质,那就是只要求别人客观、公正、人道、人权,却以自己的政治观点、经济利益、文化传统作为新闻取舍的标准。因而此事在德国华人华侨以及网民中引起强烈反应。有网民评论说,这是德国再爆“新闻自由丑闻”,说明德国媒体标榜的“新闻自由”是“虚伪的”。 我认为,这番话一语中的。试想,在德国说中国好话都犯下了“大逆不道”的之罪,那么,西方的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观,还有什么客观公正的解释吗?

    新闻链接:德国之声记者因亲华被停职--传媒--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