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万科不退房 如果可以退房,是否可以退股


  支持万科不退房如果可以退房,是否可以退股

  讨论中国房价的专题,评论可能做过有十数个之多,都是站在市场经济]拥护者的角度,反映买房者心声。如果不是这次杭州等地出现业主冲击万科公司的事情,再扯房子问题恐怕真成老生常谈了。但生活经验也告诉我们,真理往往是些老生常谈。

  是,谁买房子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房价要是学着股价的速度熊下去,很多人的半生积蓄就蒸发没了,从他们个人角度可能,是有点残忍。“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楼市也是一样。享受了投资的收益也应该要承担损失的风险,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

  近日,万科在上海及杭州等地推出大规模中秋促销活动,最低达7.3折。8月30日,上海万科金色雅筑50多名业主来到售楼处,要求退房(9月6日《法制晚报》)。

  当初是18000元/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不到一年房价就缩水近30%,这样的落差确实很大。因此,我能够理解这些业主的心情。不过,我并不赞成他们“退房”的要求,更不支持他们的“示威”行为。

  购房合同已签,房子也已交付,这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wiki]交易[/wiki]已经完成。如果当初开发商欺诈了你,你可以要求退房;如果当初开发商强迫了你,你可以要求退房;如果购房合同中有随时可以“无理由退房”的约定,你也可以要求退房……可是,没有听说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如果当初的交易是平等自愿的,合同中也没有专门的约定,你凭什么要求退房呢?

  不错,依现在的市场价格计算,高价购买的业主确实损失惨重。可是,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其他人,谁也没有作出过“包赚不赔”的承诺。现在房价大跌了,你们要求退房;要是房价大涨了,开发商要求业主“退房”,有人愿意吗?

  要说“跳水”的深度,楼市远远不如股市。从6000多点到2200点,不到一年的时间,不知多少股民深受“腰斩”之苦。如果曾经高价买房的业主可以要求原价“退房”,那么众多被深度[wiki]套牢[/wiki]的股民是否也可以要求以买入价“退股”呢?

  “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楼市也是一样。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迅猛攀升以及暴利,房地产开发商的社会美誉度跌到了最低谷。那些要求退房的业主之所以理歪气壮,可能就是觉得自己天然的具有道德上的优势。其实,道德是以“理”为[wiki]支撑[/wiki]的——没有了“理”,道德也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