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的钱,能否发给我们老百姓一点?


岁末年初,先是美国政府为刺激美国经济,联邦财政拿出一千多亿美元返还给纳税人,而后又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发布决定,特区政府将从财政盈余中拿出近两千亿港元,返还给纳税人,以培植财源,让民众从经济增长中受惠……而我国,经济形势一派大好,财政的钱多的没处花,只好盖豪华办公大楼、购置超豪华轿车、给公务员不停地涨工资或以单位福利的形式发红包、增加公务员编制或从下属单位抽调人员“挂职”“借调”,而本单位人员则变向休养或出国考察……这样,行业差距、地区差距、特别是城乡差距、工农差距越拉越大,社会危机越伏越深!
 
从美国、香港政府与我国的不同做法,可以折射出两种制度、两种财政理念却演绎着不一样的财政支配:藏富于民与藏富于国!
 
美国、香港认为,民众是财政的源泉,民富则国库充盈,国库充盈,则应让民更富,这样,站在培植财源角度思考,藏富于民,依此良性循环。而我国,由于较长的封建制度,“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一切的一切,都是皇家的,四九年以后,“先国家,后集体,最后个人”……一切的一切又都成为国家的,而国家是谁的?面对近似天文数字的庞大的国家资产,虚拟的国家能够管得过来吗?其结果必然就是距离国家资产比较近的“权力”和“主体”是真正的“国家”,这些权势群体实实在在享受着“国家的”资产,而距离“国家的”资产比较远的群体,为了享受“国家的”资产的使用价值,还得再交费,交不起就没法享用,结果必然是“穷的,算术级数加速贫穷;富的,几何级数加速致富”……中国的两级分化就是这样产生的!以至于今天,一些中资头的公司,动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党委、政府、法院给予特别保护,而哪个穷人敢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的打狗棍,必须给我特别保护”……人们肯定会以为你“有病”!而从来不会说前者“有病”!这也是为什么这个社会普通性地存在“笑穷不笑娼”的原因之一。
 
我不厌其烦地在各种研讨会上,利用发言的机会大谈“中国老百姓是国有企业的终极股东,国家应当将国企每年的利润分发给国民,”“政府只能用税收的钱,不能用国企赚来的钱,即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源自税收,而不是投资收入”……的观点,虽然有一些学者表示苟同,但全社会并没有想通,甚至认为这是天方夜谭!
我们也承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保护和扩大公民财产性收入,但一些公民,甚至是绝大多数公民,没有可投资的财产,何来财产性收入?没有本物,何来孳息?即使开放资本市场,也是有财产人的专利,那么,国家所要做的,一方面通过税收,让那些弱势群体获得适当财政恩惠,另一方面通过返税,培植财源,扩大税基,再一方面,特别是在我们国家,近六十年的全民积累,有了庞大的国有资产,这些资产是全民贡献国家,农村贡献城市,农业贡献工业,上一代贡献下一代^^^^^^而来的,这些资产只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么,这些财产的财产性收入,理所当然归全体中国人民,所以,国家没有任何道理不将这些财产性收入,即国企每年的利润分配给全中国人民!
 
我们必须明白,虽然我们国家很有钱,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但也有着8000多万是“农”无“地”的失地农民、6000多万近似于“有人生没人养”的留守儿童、4000多万“为吃饭发愁”“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绝对贫困人口……之类的不和谐音符!我们这样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不能再乱了,要保证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使命之一,而贪污腐化、财富占有不均、社会分配不公……又是社会动乱和政党更替的首要根源,更何况世界上没有哪个政党或政府没有民众的参与和监督就能永保执政地位、就能把工作做好?!把财政盈余分配给老百姓一点,把国企的利润分配给老百姓一点,都是防止贪污腐化、实现共同富裕、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们期望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