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公司国际经营长期计划中决定的基本事项,依本要领办理。个别计划中决定的明细事项,需另行决定。
第二条 长期计划的期间为3年。
⒈基本计划
⑴经营方针;
⑵经营规模计划。
⒉长期个别计划
⑴设备计划;
⑵营销计划;
⑶营运计划;
⑷人事计划;
⑸财务计划;
⑹投资发展计划;
⑺利润计划。
第四条 计划制订的日程,定为每年10月1日到12月底,在12月中旬综合调整,下旬决定。
具体日程,依下表进行。
计划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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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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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11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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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
资料搜集、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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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
基本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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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
长期个别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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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
综合调整、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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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制订长期计划的组织及业务分工如下:
⒈由各部门经理及总负责人组成“国际经营长期计划委员会”,负责制订长期计划。
⒉在搜集资料、进行预测、制订计划方案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员要做好各种服务性工作。
⒊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企划部。
⒋委员会可以从外部聘请一些经营顾问。
第六条 决策可按下面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搜集国际市场资料、进行预测;
第二阶段:制订基本计划;
第三阶段:制订长期个别计划;
第四阶段:综合调整,做出决定。
第七条 搜集基本计划所需要的国际市场资料,进行有关的预测。
第八条 国际市场资料包括用于分析过去的资料和用于分析现状的资料。
第九条 对本公司未来国际发展方向进行预测,其中心是需求预测,这要按以下几方面进行:
⒈需求预测以分析资料为基础,在综合研讨的基础上进行。
⒉对于那些重要的商品,要详细地研究数量和价格。
⒊对于投资发展计划中有关新产品的问题,要仔细分析,认真地研究后才能决定。
第十条 国际经营基本计划可分为长期经营方针和经营规模计划来加以制订。
第十一条 以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结果为基础,制订国际经营长期经营方针。经营方针指导总体计划和销售、生产等不同部门的计划。经营方针包括已经认定的事项和要求及希望的事项。
第十二条 在经营方针的指导下,制作经营计划书。
第十三条 个别计划为按不同项目而制订的计划。计划表现在数量指标和处理方法两个方面,并以一定的样式制成。
第十四条 设备计划的对象如下:
⒈设备扩增、调整;
⒉仓库的新设;
⒊设备的处理。
上列计划要落实到项目、品名、数量、金额等。
第十五条 营销计划的内容如下:
⒈不同品种的销售数量、金额;
⒉国际市场占有率、增长率;
⒊销售组织;
⒋业务计划;
⒌货款回收计划;
⒍客户计划;
⒎价格政策;
⒏销售促进计划;
⒐国际广告宣传计划。
第十六条 营运计划的内容如下:
⒈不同业务品种的营运计划;
⒉质量管理计划;
⒊运输计划;
⒋采购计划;
⒌库存计划、发货计划;
⒍营运技术计划;
⒎营运安全计划。
第十七条 人事计划的内容如下:
⒈组织计划;
⒉海外员工计划;
⒊工资奖金计划;
⒋教育计划;
⒌福利计划。
第十八条 财务计划的内容如下:
⒈资金运用计划;
⒉资产负债表;
⒊损益计算书。
第十九条 投资发展计划的内容如下:
⒈投资研究计划;
⒉投资研究用设备计划。
第二十条 综合利润计划的内容如下:
⒈综合利润计划;
⒉国际经营分析。
第二十一条 业务计划的内容如下:
⒈国际市场的开拓;
⒉其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