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成集团经营计划制订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国际经营计划的制订与管理,开拓国际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国际经营计划由下列计划构成:

⒈基本经营计划;

⒉长期计划;

⒊短期计划。

第三条 基本经营计划可区分为长期方针和短期方针,是各部门制定经营计划的纲要。

⒈经营方针由董事会决定。

⒉决定经营方针所需资料,由企划部经理督促各部经理提供。

⒊基本经营方针的基本内容包括:

⑴利润计划,包括总资本利润率、销售利润率、资本周转率;

⑵所在国销售目标;

⑶生产成本目标、设备目标;

⑷资本目标;

⑸新产品开发目标。

第四条 长期计划须在各部门的基本方针基础上,以部门经理为中心,落实到部门计划中去。

第五条 短期计划是长期计划的具体实施计划,由各部门业务主管制订。

第六条 长期计划及短期计划的计划期及制订时间如下:

⒈长期计划的制订从当年的11日开始,期限为3年。计划制订时间为制订当年的2月末为止。

⒉短期计划的计划期为1年,从当年11日起到12月底止。计划的制订时间为每年1月末为止。

第七条 经营方针所涉及的内容、负责人以及计划提出者

⒈基本经营方针

由董事会提出并决定,提出资料和建议的部门为:

⑴营销部;

⑵营运中心;

⑶管理部;

⑷投资发展部;

⑸人力资源部。

⒉长期计划

长期计划表

计划名称

制订者

提出建议者

 

 

营销计划

营运计划

设备计划

人事计划

投资发展计划

资本计划

资金计划

国际收支计划

财务计划

 

 

营运中心负责人

营运中心负责人

营运中心负责人

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

投资发展部负责人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部长经与企划部部长一起研究后提出建议

⒊短期计划

短期计划的内容与长期计划相同,但要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加以细化,使长期计划的内容成为短期计划的具体指标。

第八条 长期计划按以下顺序制订:

⒈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长期计划,财务部经理制订出公司长期计划,然后一起交送给企划部负责人。

⒉企划部负责人以所有部门的计划及财务部经理的调整方案为议题,召集企划委员会会议,进行最终的调整,然后将结果向董事会提出。

⒊董事会对长期计划进行审议并最终决定,通过企划部负责人向各部门负责人下达。

第九条 短期计划的制订按以下程序进行:

⒈短期计划由部门的业务主管提出草案,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整,然后向财务中心负责人报送。

⒉财务中心负责人根据各部门的短期计划,制订由自己负责的计划,并把所有计划一起交给企划部负责人。

⒊企划部负责人把所有部门的计划及财务中心负责人的调整方案作为议题,召集企划委员会会议,进行最终的调整,最后把这一结果递交给董事会。

⒋董事会审议短期计划并决定下来,通过企划部负责人向各部经理下达。

第十条 长期计划的有效时间比较长,因此,在计划期内,要根据国际经济环境多元化的情况和公司条件的变化,在一年以后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必要的修订。

第十一条 短期计划是该年度业务执行预算的基础,因此,各部门每月都要把实绩与计划相比较,进行预算和实行情况的自行调整。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