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永远不死


    任何补偿方案都不要妄想消灭钉子户,就像股票市场中的赌徒一样,他们与城市建设生与俱来、形影不离。地产商有暴利,政府可以向地产商的利润重重征税来为住不起房子的老百姓建廉租房,但是政府不能保护钉子户的漫天要价。在钉子户与开发商的利益面前,我们的法律保护的应是市场效率与公平。

—— 李龙达 题记  DJ

 

两会新闻有这样一个专题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穆麒茹称,“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这也是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这个提案引起了很多争论,很多人认为这种提案十分荒谬,它当然不能成为房价上涨一个原因。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开发商自然有开发商的利益,钉子户也有钉子户的利益。问题是,谁不想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呢,法律与政府一味保护钉子户的利益,地产开发商的利益不是被损害了么?在社会效率与利益的平衡之间,我们的法律应当保护什么?

 

城市建设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基本上所有的居民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后都搬走了,而最后一个“钉子户”却占据工地中间漫天要价不肯搬家。解决居民拆迁问题的方案很多,只要政府与开发商能够公开操作、不徇私舞弊,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给予搬迁户合理的补偿,只要补偿方案为绝大多数居民接受,最后钉子户的额外要求自然不能予以保护。 

 

高速公路两端快要合拢了,一个“钉子户”却占据马路中间不肯搬家。无论什么原因,如果“钉子户”据此漫天要价,自然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同样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只要政府对钉子户的补偿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作为“钉子户”的个体必然要服从市场效率,公路的顺利贯通当然不能作为“钉子户”乱要价的“人质”。 

 

拆迁补偿的合理不合理,不是由钉子户说了算,而是市场价格与社会效率,钉子户如果损害了市场效率,肯定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社会与法律保护的是最后钉子户的漫天要价,谁还会有人有积极性去城市居民集中的地方搞拆迁搞建设,把城市中做破最烂的地方建设成摩天大楼,谁还会有积极性去把我们的城市旧貌换新颜。市场效率与法律应当保护的是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少数人的利益。 

 

房价快速上涨,房地产商腰包鼓鼓,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对于地产商的暴利,政府可以重重征税,可以用征税得到的钱来为穷人盖廉租房。这样既解决了公平问题,也解决了效率问题。你政府在房价狂涨面前任由贫富差距拉大,你既不向暴富的地产商的利润重重征税,你也不能让更多的穷人住得起房子,很多人买不起房住不起房不能说与政府调控没有关系,你不能怪老百姓对地产商与政府不满。 我们的需要反思的是,在拆迁问题上,为什么大多数的民众站在钉子户的立场,人们对开发商及政府普遍表现出不满情绪?我们对真正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没有给予切实的保护,最终的结果却是那些不该得到保护的钉子户给予太多的关注与支持。

 

反过来,房价上涨,尽管地产商赚了钱,政府也不能保护个别钉子户漫天要价,损害市场效率与地产商自身应被保护的利益。有一位网友说得好,中国最牛钉子户吴苹夫妇的房子很值钱,这么多钱是他们及他们上辈劳动创造的吗(当然无意指责重庆吴苹夫妇,就事论事而已)?市场经济保护的应是勤劳致富,地产商是获取了利润,人家向国家交税,人家把城市建设的越来越漂亮。可能99%的居民都已经搬走了,你钉子户躺在工地上漫天要价,你的房子比别人已经搬走的居民的房子更值钱么?你有实际困难,别人就没有么?我相信在这些不到1%的钉子户里,他们的目的无非就是最大限度的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而并非所谓的弱势群体,政府与法律的让步肯定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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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钉子户的问题,很多学者和网友做了很多方案,我认为这些方案都很好,绝大多数居民都会接受。只要政府与开发商能够公开操作、不徇私舞弊,给老百姓合理补偿谁还会不接受呢?然而问题是,任何补偿方案都不要妄想消灭钉子户,就像股票市场中的赌徒一样,徒赌与股市生与俱来、形影不离。你看世界上哪个国家消灭钉子户了么?网友门声援钉子户,钉子户的确得到了实际利益,除了这些个别人以外,而其它那些拆迁户得到了额外的好处了么?

 

 我们的法律制度的确是越来越健全了,然而还是有一些漏洞,法律好象还是不知道该保护社会公平和效率,还是少数人不劳而获的额外利益?如果政府与民众保护的是少数钉子户的额外利益,那就是在告诉整个社会,钉子户的权利能够得到额外的保护,漫天要价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那么,我们的城市建设与公共设施建设的拆迁过程中就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钉子户,拆迁的成本就会越来越高,这个时候谁的利益受到损害呢?

 

中国最牛钉子户得到接近400万的赔偿,除此之外他们也许还有房产,还有谁能够得到比这更多的财产呢?如果说钉子户是弱势群体,那些没有房子住的人怎么办呢?那些连拆迁补助都拿不到的人怎么办呢?比较有意思的是,大多数的民众往往站在钉子户的立场。这些人难道都是弱势群体吗?弱势群体敢和政府对抗吗?如果我们忽视了钉子户不搬迁的真实动机而盲目的给予支持,那整个社会在纵容什么呢?  

 

在法律上给钉子户让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耻辱:

如果大家不满地产商的暴利,就呼吁政府向地产商的利润征重税!

为了解决更多买不起房子人的住房问题,就请政府用征来的税收为老百姓盖廉租房!

地产开发与拆迁市场化运做,如有必要,就请为房地产开发立法公开透明,老百姓听证!

为了我们所居住的个城市更漂亮,就请法律与社会不要保护钉子户的漫天要价!

在钉子户与开发商的利益面前,我们的法律保护的应是市场效率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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