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占军答问:新《破产法》对企业债市场发展有多重要?
《财经网》 [ 03-27 17:30 ]高占军:中信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执行总经理
1997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同年就职于中信证券并工作至今,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考试命题专家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
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历任投资银行部经理、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
200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
网友提问:请谈谈企业债市场的发展与新《破产法》的制订、颁布、实施的关系如何?(“企业债券计划管理体制终结”——高占军)
高占军答问:企
业债是信用产品,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的大小,决定了其在市场上能否顺利融资,涉及融资规模和成本高低等事宜。企业若到期违约,必须承担责任,而不是依靠政
府的保护;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能够破产清算——这也是企业债市场能否加速发展的重要条件。这也有助于扩大发行人群体,丰富信用产品结构。从这个角度
看,新《破产法》的制订,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网友提问:巴菲特前一时期推出的救援计划,究竟是不是“趁火打劫”?(“聚焦巴菲特计划”——高占军)
高占军答问:巴
菲特是一个商人,其救援计划主要出于自身的商业目的,所以他对于时机的选择很看重,对谈判的条件要求也很苛刻。对于债券保险商而言,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并
不情愿接受其方案。从这个角度上讲,这几家机构可能确会有被“趁火打劫”的感觉。但对于市场和监管者而言,其评价的角度又会不同,毕竟,巴菲特的计划对于
解决短期危机,会有一定帮助。以目前的情况看,几家债券保险机构也在考虑“分拆计划”的可能性,但对此分拆方案,市场也并不完全认同,尤其是对于ABS的
持有人更是如此。此方案也对现有法律提出挑战;但对于债券保险商的生存和日后经营,却远胜巴菲特方案。所以,是否是“趁火打劫”,要看从哪个角度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