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口角杀人:公权滥用形成的匪性思维!


  公权力是国家赋予公职人员行使职能的手段,在法制相对健全的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配套以相对完善的制约、监督、问责机制,使得掌握公权力者只能遵循游戏规则,多数人不敢“越雷池一步”。而这正是我们所欠缺的,我们虽然也有许多法律条文及政策规定,却缺乏使之达到权力制衡,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正因如此,公权力在实际运用中发生了变异:性质上公权力部分演变成私权力,范围上逐步由处理公务扩大到无处不在,程度上由滥用发展到膨胀。长期浸润之下,总有部分手握公权力者的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形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匪性思维,“山大王作风”,法律在他们眼中任意摆布的“橡皮泥”。

  据媒体报导,大年初二,河北献县一交警及其两个儿子与一群年轻人发生冲突,造成一死多伤的惨剧。正月初二日下午4时30分,被害人姚雨雷和同学吴某、王某、王某某、刘某等8人结伴相互去拜年,从县土地局家属院王某家出来后,因为一辆“飞度”车在胡同中停放,他们的车不能通过,王某去敲邻居的门试图找到车的主人,这时“飞度”车的警报响起,闻讯出来的民警卢思光发现车上有脚印,张口骂了句“谁这么没教养的踹我的车!”双方言语不合,发生口角,卢妻及娘家人也先后出来参与吵骂,后来卢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二人还带了几个人,很快在胡同里发生了打斗。卢思光的次子卢建辉从舅舅家拿出菜刀,卢氏父子和帮凶一起追赶姚雨雷等人,最后追到了王某家。在王某家的一间屋子里,卢建辉和另一人与姚雨雷及其同学刘某发生肢体接触,之前卢建辉手中的菜刀被劝架的人夺下,卢建辉随手从屋里床头柜上抓了一把水果刀捅了姚雨雷,造成姚伤重不治身亡。

  记者采访中,所有的受访者都认为,一桩小事最终酿成这样的惨剧,实在是不值得。也有不少市民说,这件事发生在卢思光身上中并非偶然。“他在这里的知名度很高,平时就飞扬跋扈,当然受不了任何委屈。前些年,他因犯错误还被处分过……”。《燕赵都市报》

  联想到屡屡发生的警察轻易杀人事件,可以看出匪性思维确实是某些警察的惯用的思维方式。用陈佩斯小品《警察与督察》中的一句台词:穿上这身警服生冷不忌!权力效应在他们身上膨胀,使他们自我感觉不同于普通老百姓,对稍有触犯者认为是“太岁头上动土”!因而一触即努,动辄伤人甚至伤害他人性命。这种情况应该不能代表多数警察,但“一条鱼坏了一锅汤”,个别有这种思想的警察屡屡执法犯法给社会和谐增加了障碍,也让公权力的执行者与被执行者之间产生了对立情绪。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如何安定?不安定何以和谐?